2018年1月19日星期五

如果是社会闲散人员打死陈国军



如果是社会闲散人员打死陈国军
 
 
  2009-08-03 16:38:46 ,我的博客上,出现了有关“通钢事件”谬论,先转发,再批判。
 
  转发如下:
  最近看到一些关于通钢事件的报道:<通钢多数闹事者没穿工作服 陈国君死因存疑>文章说:“闹事人群中不穿工作服的人居多”。焦化厂工人29日对记者表示,“很难分清是社会上的人还是通钢厂的职工。”
  从现在这个报道来看,打死陈国军的有可能是社会闲散人员,如果是社会闲散人员打死陈国军,对现在的通钢事件的方方面面来说是最好的结局。
  1.如果是社会闲散人员打死陈国军,公安人员可以顺利结案,不会引起大的舆论反映。
  2.如果是社会闲散人员打死陈国军,吉林国资委通钢重组没有问题。
  3.如果是社会闲散人员打死陈国军,通钢工人在此次事件中没有问题。
  4.如果是社会闲散人员打死陈国军,陈国军是为企业导致得罪社会闲散人员而遭报复,陈可以为烈士。
  综上原因,陈国军你就是死于社会闲散人员之手是最优选择。
 
  针对性批判如下:
  如果是社会闲散人员打死陈国军,“极少数人”、“煽动”、“不明真相”……就都成立了;通钢工人,就是被利用、就是一群傻瓜、就是乌合之众。
  如果是社会闲散人员打死陈国军,“谁操纵了‘通钢事件’”的发问,也成立了;接下来,“寻找通钢血案推手”、“吉林通钢打死人事件严查组织者 警方重金买情报”、“高层组织策划通钢事件”……就都可以成立。
  如果是社会闲散人员打死陈国军,吉林省国资委可以推卸些责任了;因刑事案件,与国企改制关系不密切。
  但,即便是社会闲散人员打死陈国军,他也决不可能成为烈士!烈士,是公职人员,因公牺牲。而陈国军,是私营企业派出的管理人员;既不是公职人员,也不是因公牺牲。
 
  “通钢事件”形势简要介绍:
  一、据悉:25日,3号“受托火速赶赴吉林急救”,“严肃的批评”了吉林省1号、2号。
  二、据悉:左派学者云集,透析通钢事件、反思国企改制。提及“协议注资为12亿元,当向内部宣布注资8亿,但内部人士说实际只注资1.05亿元,其余资金在三年内逐步到位。而当时正值钢铁业繁荣时期,每年的利润都有20亿元,这样就相当于空手套白狼。而且建龙入主通钢后,企业员工工资大幅锐减,由原来的4000元,减到1500元,退休工仅300元,所以才激起工人的愤怒,陈国君是谁打死的不重要的,重要的思路,就是私有化是罪恶的深渊,而且一些经验表明私有化并不见得比国有企业效率高”等。
 
  “通钢事件”形式简单分析:
  媒体,前几天是《通钢事件:“闹事”前一天 政府已掌握情报》、《吉林通化警方将严查通钢事件组织者》……这样的面孔;今晨,集中出现:《民意若能自由表达 矛盾或许也不会尖锐》、《打击暴力与倾听民意》、《有一种悲哀叫维权成本过高》、《怎样与工人对话》、《合理考量多方诉求制度安排仍未建立》、《通钢事件:谁造就了“过分聪明”的民企》、《公民权利,不能满足于“被表述”》、《企业重组莫忽视员工权益》……等。
  口风的转变,代表着通钢工人的对立面,已由在舆论界占上风,转为下风了;因而,占不到媒体市场,就不放过我顾晓军这块关心“通钢事件”的人们的集散地了。所以,我即回复“网络特别工作者言论”,以免误导。
 
                 顾晓军 200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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