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6日星期一

2657 “公正第一”打通了民主理论


2657 “公正第一”打通了民主理论
 
    --顾晓军主义:平民主义民主之二千六百五十七
 
 
  神、神权,有神和神权的思想理论--“神就是爱”、“神就是法”等等;王、王权,有王和王权的思想理论--“君权神授”、“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等等;党、党权,有党和党权的思想理论--“党的利益高于一切”、“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等等。
 
  那么,民主、有没有属于自己的、思想理论呢?如果有的话、又是什么呢?
 
  严格地说:在我顾晓军的“公正是第一价值观”、“公正第一”、“公众认为正、方为正”等等出现之前,民主、是没有属于自己的思想理论的。也许、有人会说,民主、本身就是思想理论。话虽可以这么说,因为、民主既是社会形式、也是思想。但,自证、往往是很缺乏说服力的。
 
  这、就好比说,我顾晓军、很有才。“很有才”自身,无法证明“很有才”;即使说通了,也缺少说服力。一定要这样说:我顾晓军、上网十年,随便写写、就写出了281篇小说;且构思、人物、情节等,无一雷同。同时,随便弄弄、又弄出了“公正第一、民权至上、自由永恒”等思想与理论。是不是这样?
 
  我们再拿韩寒来举例。炒作韩寒的班子、鼓吹“韩寒是天才”,那么、他们是怎么证明的呢?他们,把韩寒他爹、一个四十多岁的人、写的小说,说成是韩寒、一个十几岁的人、写的小说。这样,不就有轰动效应了吗?不就可以让当初、十几岁的80后追捧了吗?其实,那小说、若真实地、以他爹的名义出版,就未必能成畅销书。
 
  因此,民主、难以自证,即使勉强自证、自圆其说,也未必就有说服力。而是我顾晓军,在“公正第一”的思想理论中、提出并论证了“公众认为正、方为正”(公众,有选举权;公众的认可,自然是种权力);此后,我又提出“改‘民主’为‘民权’”(详见《闲话“民主”改“民权”》)。这样,公众的认可、公众的选举权,就赋予了公众选举的政府;民权,就转化成了政府的权力。这样,就以“公众认为正、方为正”、打通了(从此、才真正打通了)公众与权力之间的通道,从而证明了“民权”的合理性;当然,同时也就证明了“民主”的合理性。
 
  思想与理论,是严谨的。马克思论证了“剩余价值”的存在,就证明了剥削的存在;如果不能论证“剩余价值”的不存在,也就无法证明剥削的不存在。同样的道理,如果不能、以最简洁的方式证明民主(我曰民权)的思想与理论的合理与完整,那么、推广民主的艰难、就可想而知了。而这,是不是、就是推广民主不畅的结症之所在?我虽不能断言,但、至少、所推广中的民主的思想与理论、的严谨与简洁的不够之问题,是确确实实存在的。
 
  那么,我又为何一定要“改‘民主’为‘民权’”呢?除了过去说过的因素之外,还有一条最根本的、最直接的原因,就是:民主,没有与权力挂钩--民主的社会实践、是与权力挂上钩的,如“多党制”、“三权分立”等。但,民主的思想与理论、并没有与权力挂上钩。或者说,没有形成、真正、有效的、众所周知的、民主与权力挂上钩的、严谨而简洁的、思想与理论。
 
  很简单--神说“神就是法”,法是不是权力?神权构成了,且完成了它的合理性的构建。王说“君权神授”,君权是不是权柄?王权也构成了,且也完成了它的合理性的构建。党说“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领导是不是支配地位?党权同样构成了,且同样完成了它的合理性的构建。那么,民主呢?民主与权力、是怎样挂钩的呢?民主与权力、挂钩的、众所周知的思想与理论、又是什么呢?民主的社会实践、搞了小几百年,竟然没有人能说出道道来、没有思想与理论。这,可谓是悲剧。
 
  没有民主的、与权力挂钩的思想与理论,也就只能强调所谓人权。人权,看似与权挂钩了,但、这人权里的权、不是管理社会的权。当然、你也可以说,人权的迭加、等等之类。然而,个性、并不等于共性,无论个性怎样迭加、都绝不是共性。同理,也无论人权、再怎么迭加,也同样不能等于管理社会的权力--事实上虽然是、三亿美国人的选举权、选出美国总统、美国总统领导美国政府、美国政府行使管理美国社会的权力……但,理论上却不是、理论上没说通。
 
  直到今天,才将由我顾晓军、在以下来解决--第一:人权的基础、是什么?也就是说,你凭什么提出人权的要求?人权的基础,是自由、是“人人生而自由”。也就是说,我是自由的、我当然有我的权力、作为人的权力、我个人的人权。第二:在论述“公正第一”时,我提出了“公众认为正、方为正”;在论述“自由永恒”时,我又类推出了“公众认为自由、方为自由”。注意:这个“公众认为自由、方为自由”,已不仅仅是解决了自由的度的问题了;同时,也把个体的自由、提升到了公众的自由的层面。这个公众认可的自由,就具有了法的性质;而法,自然是种权力。这个权力,是民众赋予的,所以,应该叫作“民权”。按习惯叫“民主”亦可,但理论上不通。
 
  大家知道,我有篇文、叫《辛灏年算不算剽窃?》。为何、把辛灏年与剽窃联系上?因、大家知道,这些年、我一直在推民权、批强调人权的所谓“维权”,如《中国的维权就是个局中之局》、《维权是一个个骗局》、《从维权看一盘很大的棋》、《维权是延缓中国民主的毒计》等、乃至《维稳时代的三大诈骗案》、《质疑陈光诚》、《让巴维权少女出局》等;而辛灏年,在此基础上、搞了个《中国民众的维权运动应从维护人权提升到维护民权的高度》,却又不说明受谁影响。显然,其丧失了做学者的品质。
 
  然,辛灏年的《中国民众的维权运动应从维护人权提升到维护民权的高度》,也相当于、给予了对我的支持。仅从他的文章标题看,即可明白:人权、与民权,不是一个高度。是不?辛灏年、文章标题中的“提升”、“应从维护人权提升到维护民权的高度”,也旁证了我的“改‘民主’为‘民权’”的合理性。当然,辛灏年、还没有认识到--民主与人权,都没有直接与权力挂钩;只有民权,是与权力挂钩的……这样的问题(即便这样,我对辛灏年、亦是网开一面的。对韩寒、杨恒均、徐水良,我直接说“剽窃”;而对辛灏年,则是“算不算剽窃?”)。
 
  简单一句话:讲民主、而不讲民权,有假民主、伪民主之嫌。讲人权、而不讲民权,则更是有本末倒置、混淆是非之嫌。
 
  而要让民权(含民主),在思想与理论上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就得靠我顾晓军的“公正第一”、“公众认为正、方为正”等等。因,也只有“公正第一”、“公众认为正、方为正”等等,才真正在思想与理论上、打通了公众与公正、与民权(含民主)、与自由、与权力之间的关系。
 
  打通民主与权力间的关系,是枯燥的思想理论研究;打通后,看起来也很简单……但,这是--民主思想与理论的重大成果与建树,会影响人类社会数百、甚至上千年。
 
 
              顾晓军 2015-2-19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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