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6日星期一

2658 “人权高于主权”的荒谬


2658 “人权高于主权”的荒谬
 
    --顾晓军主义:平民主义民主之二千六百五十八
 
 
  昨日,写了篇《“公正第一”打通了民主理论》。在文中,我谈到--神权、王权、党权,都有各自的、具备了合理性的思想理论;而民主、人权,没有这一类的、众所周知的思想理论。还谈到民主的思想与理论,没有与权力挂钩;公众,与公正、与民权(含民主)、与自由、与权力之间的关系……等等。
 
  去岁末,我还写过《民权,重于人权》、《民权,大于政权》等等。因此,我就不能再回避、网上常有人说的“哈维尔说‘人权高于主权’”了。
 
  搜“人权高于主权”,见《到底是“人权高于主权”还是“主权高于人权”_历史吧_百度贴吧》。进去,见“460回复贴,共6页”,有“人权是自己的事,主权是统治者的事”、“没有主权何来人权”、“有了人权,才有主权,没有人权的主权只是空谈”等。
 
  摆渡“人权”:人权(基本人权或自然权利)是指“人,因其为人而应享有的权利”。它主要的含义:每个人都应该受到合乎人权的对待。人权的这种普适性和道义性,是它的两种基本特征。
 
  摆渡“主权”:主权(略)是一个国家对其管辖区域所拥有的至高无上的、排他性的政治权力,简言之,为“自主自决”的最高权威,也是对内立法、司法、行政的权力来源,对外保持独立自主的一种力量和意志。主权的法律形式对内常规定于宪法或基本法中,对外则是国际的相互承认。因此它也是国家最基本的特征之一。国家主权的丧失往往意味着国家的解体或灭亡……
 
  再搜,读到:1994年,非洲国家卢旺达国内的胡图族和图西族之间发生大规模冲突,最后发展为两个部族之间的互相残杀,当时美国和欧美其它国家准备及时派兵干预,但中俄两国以所谓“不干涉他国内政”为借口,在联合国强力阻挠美国的行为,致使该项人权救助行动在联合国流产,结果国际社会眼睁睁地看着卢旺达两个部族之间在大约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内,互相用砍刀、棍棒、石头、猎枪等野蛮手段互相残杀,直到这场原始而野蛮的残杀结束,卢旺达国内多达100余万人被杀害……
 
  为此,事后、联合国秘书长安南还有针对性地对某些国家不点名地指出“从今以后,任何一个国家和政府,都无权躲在国家主权后面侵犯人权”。
 
  后,找到共识网上的《哈维尔:人权高于主权》,但、没有发表演说的具体时间(以上为昨夜功课)。今日,找到“译者的话:捷克共和国总统哈维尔先生1999429日在渥太华对加拿大国会两院议员的演说”。
 
  脉络基本清晰:1994年,卢旺达发生胡图族和图西族之间的大规模冲突、残杀。联合国安理会,就“派兵干预”与“不干涉他国内政”发生争执。争执,延误了时机、致使100余万人被杀害……事后,安南指出“从今以后,任何一个国家和政府,都无权躲在国家主权后面侵犯人权”。1999429日,哈维尔将“干预”“不干预”及安南的“都无权躲在国家主权后面侵犯人权”、化为“人权高于主权”的标题与相关的讲演。
 
  于此,我顾晓军的见解如下:
 
  一、网友的《到底是“人权高于主权”还是“主权高于人权”》,进入盲区。“主权高于人权”论者,受“党的利益高于一切”、“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影响,再怎么与他们说、都是白费力气。而“人权高于主权”论者,也忽略了人权与主权、不存在可比性。
 
  为说清楚道理,我先引入“民权”。我们应该懂得:人权与民权,就好比个性与共性。个性,是一个人的特点。共性,是一群人相通的地方。同理:人权,是以自由为前提的、个人的权力。而民权,则是公众的判别权、选择权等。对于一个人来说,如果他不面对什么特殊情况,人权与民权、同等重要;如果他面对特殊的、只有他一个遇到的情况时,人权、自然显得更重要。而对于一群人而言,无论什么时候、民权都比人权更重要些。因此,人权、是对个体而言,民权、是对族群而言。两者之间,没有谁高谁低,只有在什么情况之下、谁更重要。所以,我才会写《民权,重于人权》。因为,于个人、常态下、人权与民权同等重要;非常态下,才会显出人权更重要。而于族群,什么时候、都是民权重要。一定要比,则“民权,重于人权”。
 
  而“民权,重于人权”,也是因民权与人权、一般不会发生冲突,就像个性与共性、不存在矛盾一样。而主权,就不一样了,主权说的其实是国权。国权,或曰政权。而政权,是民权赋予的。民权本身,都不好说、与人权谁高谁低,只能说在什么情况下、对于个人、谁更重要。如此,“人权高于主权”、又如何能比高低?这不成了“关公战秦琼”吗?
 
  二、联合国安理会的“派兵干预”与“不干涉他国内政”,是扯淡!价值观不同,有什么好扯的呢?想扯清了再“派兵干预”,只能是浪费时间、错失良机;或者说,原本就不是真心想“派兵干预”,只不过是打嘴仗、占政治上的先机。
 
  真想派兵,完全可以不谈“干预”与“不干涉他国内政”、不谈“人权高于主权”还是“主权高于人权”,而谈生命的重要、谈制止互相残杀……
 
  或,抛开联合国、直接出兵!出兵制止胡图族和图西族之间的大规模互相残杀,就相当于在街头制止打架斗殴、属“见义勇为”,没有必要由联合国讨论。联合国,不是什么好东西!小骗子马拉拉、不就是联合国参与编造的吗?不就“马拉拉日”日出来的吗?
 
  三、哈维尔的《人权高于主权》、与学术无关,有思想、但属于扯淡一类。
 
  哈维尔的《人权高于主权》一文,在第一部分“个人重于国家”中,批判了“对国家主权的顶礼膜拜”;第五部分“人权高于国权,自由高于主权”,说的是南斯拉夫问题……这可归为一类。
 
  但,哈维尔、似乎并不清楚:国家,也分神权的国家、王权的国家、党权的国家、民权的国家。神权、王权、党权的国家,往往竭力宣扬国家主义、愚弄民众,让民众浑然不知、为权贵卖命。而民权的国家,并不宣扬国家主义,没必要妄说“个人重于国家”。对于不同体制的国家,应区别对待。显然,哈维尔没有区分的能力,所以一锅烩。试想,若恐怖主义分子、在美国、按“个人重于国家”的说法搞煽动、搞活动……这,又会是何结果呢?
 
  哈维尔的第二部分“国家职权:下放或上交”,是一设想;虽有想象力,但他忘了--全世界70亿人口,发达、文明的程度都不一样。对于难民营里的人来说,有饭吃、活下去、是最重要的;如果你让他们旅游或理财,这不是在说笑话、讲故事、天方夜谭吗?
 
  哈维尔的第三部分“在多元文化和多极环境中重新定位”、说“俄罗斯正在习惯北约的扩展,终有一天它会完全适应”,而我们今天所看到的事实,正恰恰相反。他的第四部分“联合国不应只是各国政府俱乐部”,没什么实质性的东西。
 
  哈维尔的第六部分“国乃人创,人乃神创”,其中的前两个篇幅稍大点的自然段、与“国乃人创,人乃神创”根本没有关系,只最后才有一句“让我对有关国家及其未来作用给予以下结论:国乃人创,人乃神创”。
 
  纵观哈维尔的《人权高于主权》全文,可以说条理不清、思路混乱。我在摆渡了“哈维尔”、知道他出过五本诗集后,才明白:“国乃人创,人乃神创”,是他的诗眼。可、若是“国乃人创,人乃神创”,那么、神乃谁创呢?据我所知,所有的神、都是人创的。如是,不就是人创神、神创人了吗?不就等于娘生儿、儿生娘了吗?
 
  哈维尔的《人权高于主权》,实在是篇很不怎样的文。“对人类社会发展最有深远意义的一句话,就是哈维尔说的:人权高于主权”,不知是不是曹长青说的(因,最近、我只选读他的文章);如果是曹长青说的,那、曹长青也是胡说八道、捧捧大卵子而已。
 
  总之,人权与主权、不存在可比性;所以,“人权高于主权”、是荒谬的!
 
 
              顾晓军 2015-2-20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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