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只谴责哈马斯恐袭是不是双标
——随笔·四千九百八十六
看到〈只谴责哈马斯恐袭,不谴责以轰炸 是双标吗?〉的标题,本想学习学习;可,一打开,真是让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
文章开篇说,「有很多人说,只谴责哈马斯的恐怖袭击,不谴责以色列的轰炸,死的都是平民,这是双标。这种看似一碗水端平的圣母人道论点,忽略了战争的暴力本质。恐怖分子信奉暴力的逻辑,不可避免要遭到暴力的反噬。这种反噬是无差别的。」
有很多人说了吗?假想吧?即便有,也不是些猪脑子;或者,是有意搅浑水。你不理他就是。
用的着提什么「圣母」、「人道」,用的着说什么「反噬」吗?假装有水平。
文章第二段说,「或许这个问题在任何一场战争中都成立。比如二战中美国在日本投下的原子弹。死的也都是日本的平民。但正是这两颗沾满血泪的原子弹,决定了日本法西斯的投降,让血腥的战争得以终止。他不仅是拯救了美国大兵的生命,更是拯救了无数在亚太战场的中国人、菲律宾人、台湾人、东南亚人……甚至是日本人的性命。」
扯淡,太扯了!请问,不扯淡能死人吗?
「只谴责哈马斯恐袭,不谴责以色列轰炸」,用不着扯,且非常简单,就是——谁先动手的?
哈马斯数千枚火箭弹一发,就没理了;而以色列若还击,就可以往死里打。
你在街上打架,或邻里纠纷,找警察;警察是不是得问,谁先动手的?先动手的,输理;责任,也更大。难道不是这样的道理吗?
许,有人会谈过去的中东战争。我劝想谈的人不要说,为什么?你与邻居打架,警察只问,这次谁先动手的,不会管过去的陈芝麻烂谷子;别说警察,法院也难管陈芝麻烂谷子,是不?
所以,即便过去的中东战争,以色列有不对,那也应该在过去解决。过去没解决,现在挑事;谁挑事,谁负责。先动手,肯定不对,必须负全责。用不着扯啥原子弹。
一定要扯二战、扯美国日本,也不是「或许这个问题在任何一场战争中都成立」这种扯法(相反,这个问题,在任何一场战争中都不可能成立)。
二战、美国与日本的问题,是偷袭珍珠港。日本偷袭珍珠港,此后美国怎么打都对、都有理;除非,打不过,那就只能吃闷亏了。
啥「平民」、啥「沾满血泪的原子弹」、啥「让血腥的战争得以终止」、啥「拯救了无数在亚太战场的中国人、菲律宾人、台湾人、东南亚人……甚至是日本人的性命」等,纯属瞎扯几把蛋。
这位作者「二大爷」,真的很二。对了,好像「二大爷」挺有名的;不过,好像过去是玩视频的。其实,我一直最讨厌看视频,所以,没有看过。不好意思,失敬了。
也许正是一直玩视频的,逻辑问题等等,会被语势遮掩,不易发现自己错。
如是,觉得自己特能说,死的、都能说成活的。其实早破绽百出,只是没有人愿意跟你认真而已;或,听的人原本就是一群傻逼。而一旦转成文字稿,且有人认真的话;一认真,就完了,回家抱娃去。
真不好意思,首次打交道,话就说的这么重。也没办法,话赶话,已说出来了,不想改。再道一次歉,体谅吧。
反正,「只谴责哈马斯恐袭,不谴责以色列轰炸」,不存在啥双标。就是——谁先动手的问题。
哈马斯想不被追责,除非打得以色列没法还手,且几个世纪都翻不过身来。
这样就成了历史问题。下次再打,无论谁先动手,都不好翻旧账。这样,哈马斯就可以不被追责了。如果做不到,就等着别人把你打出屎来。世界,就这么个世界。除非全世界跟着我高喊「公正第一」。
顾晓军 2023-10-12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