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决定不抗告,被羁押两月已无法逆转
——随笔·五千一百四十
在〈柯文哲被捕,民众党可以示威吗?〉与〈柯文哲双手上铐,或涉京华城案图利收贿等罪〉两篇文后骂我的小朋友们,悲哀了。
柯文哲决定不抗告,羁押两个月成事实。
消息,民众党主席、前台北市市长柯文哲因京华城案疑涉图利遭羁押禁见,柯文哲的律师今(9日)发出声明,表示柯文哲不愿为难法院,因此不愿提抗告,但他请检察官在2个月羁押期间穷尽一切调查义务,他也会全力配合调查。辩护律师虽认为应提抗告,但仍尊重柯文哲意愿。
柯文哲因京华城案疑涉图利,5日遭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羁押禁见,并指柯文哲明知增加过高、超过560%的容积予京华城一案违背法令,竟仍执意为之,致使沈庆京在京华城案获不法利益新台币200多亿元,犯罪嫌疑重大。法官裁定直指柯“明知违法,仍执意为之”。
柯文哲的律师今早发声明表示,法官裁定有多处明显违误,但柯文哲早在庭前表明,为不愿让法院为难如遭羁押不愿抗告,因此尊重当事人意愿,不再抗告。
柯文哲委任律师声明如下:
一、缘台北地方法院近日所为柯文哲先生应予羁押禁见之裁定(113年度声羁更一字第10号),其认事用法存在多处明显违误,以辩护人之职责,本应依法循抗告程序提请高等法院撤销并发回更审,以寻求救济。
二、惟以,柯文哲先生于庭前即已向辩护人明白表示:其曾向庭上陈明不愿让法院有所为难,且如遭羁羁押,不愿抗告,请检察官于此二个月之羁押期间内,穷尽一切调查义务,本人亦会尽力配合调查等语。
三、后经辩护人于律见时再次确认,柯文哲先生仍然表示不愿提起抗告。因抗告之提起与否,辩护人依法不得违反委任人明示之意思,故基于尊重当事人之意愿,不再抗告。
此外,民众党秘书长周榆修中午接受网络节目“中午来开汇”专访时说,当柯文哲第一次地院裁定无保请回后,就不断强调党务一切照旧。周榆修提到,其实当柯文哲决定不交保,就是决定不交保、不抗告,这就表示用实际行动表示对检调,“跟你们杠上了,来,要就查吧。”
周榆修直言,司法侦办京华城案,对民众党而言是一场长期抗战,案件侦办不知道还要多久,所以党务一切照旧。周榆修呼吁,柯文哲不提抗告,民众党也会配合司法调查,不希望再有奇怪的办案模式,像是放任媒体乱爆料,做人格抹杀。
办案奇不奇怪,不重要。重要的,是「第一公正」(详见我〈第一公正与第二公正(以柯文哲为例)〉一文)。
你如果是一点都没错,那么,抓你就是一冤假错案;而对冤假错案决定不抗告,那又是放纵他人乱搞你,是不是这道理呢?
因此,「柯文哲不愿为难法院,因此不愿提抗告」可能就是托词,更可能是——柯文哲不愿细节被完全公开。
骂我的小朋友们,是不是很悲哀了?我很同情你们。
顾晓军 202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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