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蹋欧•亨利
——顾晓军主义:文学散论•三千八百九十五
就要开始糟蹋“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中的欧•亨利了,然而,我却感到无从下手。大家也当已从〈怎样玩好创意〉等章节之中、早已看出——于莫泊桑、契诃夫与欧•亨利这三位作家,相对而言,我还是比较欣赏欧•亨利的。
如是,我摆渡了“欧•亨利”。当见“1862年9月11日,欧·亨利生于美国北卡罗莱纳州格林斯伯勒,曾当过银行职员、药剂师等。1896年2月,欧·亨利因受到盗用公款的指控入狱,后逃亡洪都拉斯。1898年再次入狱,期间开始发表作品。1902年,欧·亨利移居纽约,成为职业作家。1910年6月5日,欧·亨利因肝硬化在美国纽约去世……曾被评论界誉为曼哈顿桂冠散文作家和美国现代短篇小说之父,他的作品有‘美国生活的百科全书’之誉”等时,我无比地欣喜——原来,欧·亨利是个犯罪分子呀,那他写什么〈警察与赞美诗〉呢?
〈警察与赞美诗〉,写寒冬即将来临,流浪汉苏比想去布莱克威尔岛上的、温暖的监狱中过冬,然而,屡屡犯法、试图被抓,却终不能够得逞。而正当他几乎就要绝望的时候——“苏比觉得有一只手按在他胳膊上。他霍地扭过头,只见是警察的一张胖脸。‘你在这儿干什么?’那警察问。‘没干什么。’苏比回答。‘那你跟我来。’警察说。第二天早上,警察局法庭上的推事宣判道:‘布莱克威尔岛,三个月。’”
就〈警察与赞美诗〉而言,欧·亨利是——地地道道的社会的“自干五”,他巧妙地歌颂了胖脸警察的善良、歌颂了美国社会人性化的监狱及监狱已成了流浪汉过冬的去处。
欧·亨利自己曾“受到盗用公款的指控入狱,后逃亡洪都拉斯”、之后又“再次入狱”,然,他确实是在充当社会的“正能量”。如,他创作的〈二十年后〉等作品,也是站在警察的一边的。我琢磨不出、个中的原因。
或许正因为如此、正因为他在一百多年前就发明了“自干五”,中共对欧·亨利、也是欣赏的,如〈警察与赞美诗〉就曾入选过、过去的教科书(我记得是这样),且被他们说成是揭露“贫富鸿沟”等。其实,流浪汉苏比,是为了享受自由、而不愿工作。中共看不到这一点,或也已看到了,却假装没看不到、假装看不懂、假装不能理解等等。
我在〈糟蹋契诃夫〉之中,说“契诃夫有抓住适合写成好小说的意向的能力,而缺乏把这样的、可写成小说中的极品的、好小说的意向写好的基本功与本领”。那么,套用以上的话来评论欧·亨利,则是——欧·亨利有抓住适合写成好小说的意向的能力,且有能把这样的意向、结构成小说中的极品的能力,然,欧·亨利总是缺那么一点、缺少把小说中的极品打磨得尽善尽美的能力。
如〈最后一片藤叶〉。欧·亨利以运用“错位法”为主、兼而运用“误会法”的手法,塑造出了——贝尔门,这么个看似百无一用、不务正业、爱吹、懒散、酗酒等,而实际上心地善良、且画技超人的老画家的形象。
然而,我不知欧·亨利是不是真的懂得“错位法”——以下,我用莫泊桑的〈菲菲小姐〉与欧·亨利〈最后一片藤叶〉作比较——
莫泊桑的〈菲菲小姐〉,用“身段漂亮”、“脸色苍白”、“常发出‘菲菲’的声音”等误导读者,使读者以为——〈菲菲小姐〉,是在写占领军冯•艾里克少尉。而实际上,莫泊桑塑造的——是杀死敢于蔑视法国的占领军少尉冯•艾里克的妓女拉歇乐——这样一位反对入侵者的、法国底层女青年的形象。
这,就是短篇小说的“错位法”——让配角冯•艾里克少尉,先出场,并花上一定的笔墨,误导读者;让读者,误以为:哦,这就是主人公。待读者渐渐误入歧途,作者再不动声色地、一点一点地展开……最后,来个乾坤大翻转,让读者恍然大悟——原来,这是一个局呀——那人模狗样地出现的,不过是一个配角;而不动声色的这个,才是真正的主角。这样的写法的好处——于作者,是在情理之中;而让读者,则感到出乎意外,可收到种“惊喜”的效果、而享受到阅读的快感。
然而,欧·亨利〈最后一片藤叶〉却不是这样——欧·亨利不停地说琼西、说苏,说琼西得了肺炎、苏照顾琼西……直到小说篇幅的五分之二还强都过去了,欧·亨利才用“苏说道,‘我得下楼把贝尔门叫上来’”的方式,将贝尔门这么个真正的主角带入。
显然,欧·亨利没有在意“错位法”及其写作方式与对应素材的处理;或,欧·亨利就没意识到自己在〈最后一片藤叶〉的创作中,是以运用“错位法”为主、兼用了“误会法”,而以为自己只不过是在玩“误会法”。如果欧·亨利意识到自己在〈最后一片藤叶〉的创作之中,是以运用“错位法”为主、兼用了“误会法”,那么,处理起来也是非常容易的。
如果是我,我会这样开篇、这样写——老贝尔门住在“华盛顿广场西边的一个小区里”。小区的“街道都横七竖八地伸展开去”……老贝尔门如何如何(指先写贝尔门,交代情况)……苏和琼西,也搬了过来(在〈最后一片藤叶〉的原著中,确实也是贝尔门是老住户,苏和琼西是之后搬去的),住在老贝尔门的楼上,“苏和琼西的画室设在一所又宽又矮的三层楼砖房的顶楼上”等等。
全篇主要结构不动,只是以老贝尔门开篇,并将“他年过60,有一把像米开朗琪罗的摩西雕像那样的大胡子,这胡子长在一个像半人半兽的森林之神的头颅上,又鬈曲地飘拂在小鬼似的身躯上。贝尔门是个失败的画家。他操了四十年的画笔,还远没有摸着艺术女神的衣裙。他老是说就要画他的那幅杰作了,可是直到现在他还没有动笔。几年来,他除了偶尔画点商业广告之类的玩意儿以外,什么也没有画过。他给艺术区里穷得雇不起职业模特儿的年轻画家们当模特儿,挣一点钱。他喝酒毫无节制,还时常提起他要画的那幅杰作”等打散,按先多后少原则分布于以上之“老贝尔门如何如何”处,形成——原本是写老贝尔门,渐渐成了写琼西和苏;最后,乾坤大翻转,还是写老贝尔门——塑造出老贝尔门这样个看似人生粗糙,实际上画技精湛、且心地善良的老画家的形象,以表达——在社会底层人群中,相互关爱是永恒的主题。
由我帮欧·亨利重新结构〈最后一片藤叶〉后,小说的“错位法”的使用就正确了。不仅如此,“误会法”的效果也会在新写法中,显得比〈最后一片藤叶〉的原文更强烈。
欧·亨利,就是这样的一个——能够捏出世界级的优秀作品,却又粗枝大叶,没有能力、将自己捏出的世界级的优秀作品、修饰得尽善尽美的人。
于欧·亨利的〈麦琪的礼物〉,也存在类似而不同的问题。其之不同,就是——欧·亨利没有把象征玩好,还留个“那三位麦琪,读者都知道,全是有智慧的人”等等(指最后的、整个自然段)的、画蛇添足的、且莫名其妙的足。
于以上,我原本是答应过大家,要在本文之中展开来、细说的。现,一是因其篇幅比较大,二是因我在〈怎样玩好象征〉等章节中、也基本上把最主要的意思都说到了,所以,就不再絮叨。
此外,我于2015年,写过〈小说的构思与本意及风格〉等一批文章;其中,提到过欧·亨利、提到过他的〈爱的牺牲〉等一批小说。
〈爱的牺牲〉,是说有绘画天分的乔与有音乐天分的德丽雅,相爱、且结合在了一起。为了让乔坚持学绘画,德丽雅甘愿牺牲自己、出去打工教音乐。其实,德丽雅并没有在什么将军家里教音乐、而是在一家大洗衣坊里找了个烫衬衣的活儿。为了爱情与生活,乔也出去打工了。他同样善意地欺骗着德丽雅,告诉她、画卖给了个庇奥利亚来的人等。直到德丽雅被熨斗烫伤,一直在炉子房烧火的乔、把机器间的油和废纱头送到楼上……才清楚德丽雅——没有教什么音乐。乔告诉德丽雅,他也没有什么庇奥利亚来的人买他的画。
〈爱的牺牲〉,与〈麦琪的礼物〉一样——运用了短篇小说创作中的“误会法”,且也是双向的——巧妙地双向运用了“误会法”。两个有艺术天分的年轻人,为了爱、牺牲自己——德丽雅出去打工,出于善意、没将实情告诉乔;乔也出去打工,也出于善意、也没将实情告诉德丽雅。而〈麦琪的礼物〉,也是为了爱、牺牲了自己——吉姆卖掉了金表,为德拉买了一套梳子;而德拉剪下、卖掉了自己的秀发,为吉姆买了条白金表链。
于结构“误会法”的短篇小说,尤其是在双向结构“误会法”上,欧·亨利有一种天赋,他的能力也是超群的。且,他还善于刻画普通的小人物。他的短篇小说,虽不属于专写人物的类型,但,由于他利用“误会法”结构小说、且结构得非常巧妙,使得〈麦琪的礼物〉中的吉姆与德拉、〈爱的牺牲〉中的乔与德丽雅等人物都塑造得相当不错。尤其是〈最后一片藤叶〉中的贝尔门及苏和琼西,都塑造得相当成功。
或许,由于欧·亨利偏爱于小说的手法,偏重于作品的文学性、艺术性,相比较而言,在对社会的批判性上,欧·亨利不如契诃夫,也不如莫泊桑。而因其作品对社会的批判性上的薄弱,在某种程度上、也影响了其作品的思想性。如〈麦琪的礼物〉、〈爱的牺牲〉等作品,虽是赞美爱情,但缺少思想的深度;而〈警察与赞美诗〉、〈二十年后〉等作品,则或多或少、都是站在主流社会一边的(或许,有人会说,欧·亨利生活在美国,站在主流社会一边、有什不好?其实,欧·亨利是1910年6月去世的;在他去世之前,价值观之争、不是现在的形势)。在欧·亨利的短篇小说作品中,只有〈最后一片藤叶〉、蕴藏着较宽与较深的底蕴,能让人浮想联翩。
总之,欧·亨利是一位“正能量”作家——社会的“自干五”。好在,欧·亨利生活在美国,不是专制的“自干五”。
顾晓军 2018-6-25 南京
向諾貝爾和平獎、文學獎推薦顧曉軍(顧粉團著)
顧曉軍及作品初探(劉麗輝著)ISBN 9789869505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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