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1日星期六

石三生:2011年11月1日立2012年7月后发生的案 ***

2011年11月1日立2012年7月后发生的案
 
  顾晓军按:“2011年11月1日立2012年7月后发生的案”这样的破标题,是我所加;原标题,是《美国政府的愚蠢举世罕见》。
 
《中国网络民评官百人团》石三生 九州评论•之三百九十一
 
一场预谋已久的犯罪终于实施,案犯许志永如愿以偿、被人赃俱获并被北京一中院依法判处四年有期徒刑之后,美国政府再次向世人表示“深感失望”。依法犯法,本是咎由自取的行径,违法者已坦然受刑,号称法治国家的美国政府还乱失望个啥呢?
 
但想到美国政府可能不懂汉语,所以才乱失望,石三生我只好根据许志永一案的判决书来指点一下美国政府中的蠢驴了。
 
中国著名作家、思想家顾晓军先生以及华夏黎民*已然指出“许志永是中共特务”。从北京一中院的判决看,许志永即使不是特务,也至少是受北京公安机关操纵的线人。为什么这么说呢?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许志永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证据中,清清楚楚地注明了“公安机关出具的《立案决定书》证明:北京市公安局于2011年11月1日决定对许志永案立案侦查”。而检方指控以及法院查明的犯罪事实,则发生在2012年7月至2013年4月之间。
 
众所周知,大陆的公安机关的破案水平,至今停留在如侦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的聂树斌杀人案的水平:一案两凶不说,十几年了、连到底谁是杀人犯还没弄清楚。就算首都北京的公安水平高一点,你能破得了已发生的旧案也许还差不多;又怎么可能提前一年多就预知了许志永将要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呢?若非是许志永提前向公安汇报自己的犯罪计划,别说是北京公安了,只怕连公安部都没这神通吧?那公安部副部长李东生不都没法预知自己将要“严重违纪”而身陷囹圄的吗?
 
许志永当然是北京公安的人。不然,身为一个法学博士,是断然不会容忍公安局如此预谋自己犯罪的。不管是中国的成文法还是美国的判例法,都绕不开一个程序正义。中共大肆炒作的美国叛徒斯诺登认为连监听都违法,北京公安居然提前为尚未犯案的公民立案,这难道就是许志永们津津乐道的“美国式人权”?
 
很显然,许志永或许免不了要被北京一中院依法判刑,因为违法的事实是不可抹杀的。但是,只要许志永真的愿意反口一咬,至少可以把北京公安机关这个同案犯供出来吧?北京公安在2011年11月1日就立案侦破2012年7月才开始的“许志永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绝对不可能是他们拥有神一样的未卜先知,而是预先得到了许志永的犯罪计划书。北京公安既然已经预知犯罪,却没有进行阻止。这说明他们即使不是与许志永同谋,也存在严重的渎职或包庇犯罪行为。
 
说了这么多,不知美国政府中那些乱“失望”的蠢驴看明白了没有?说白了,“许志永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不但犯罪事实确凿,还是一场有剧本、有预谋的犯罪。而犯罪的目的,除了想搏一下诺贝尔和平奖评委们的眼球。恐怕就是要牵着美国政府这头蠢驴往反文明、反法治的路上走了。
 
【石三生 2014年1月28日 星期二 07:20 梦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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