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4日星期六

0634 公检法安司联合发文 反证存在刑讯逼供



0634 公检法安司联合发文 反证存在刑讯逼供
 
    --顾晓军主义:评论中国之六百三十四
 
 
  我顾晓军真是开眼!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530日联合发文,强调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言词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进一步对审查和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证明责任及讯问人员出庭等问题进行了具体的规范。”
  公检法安司之《中国明确刑讯逼供取证不能作为定案证据》一文,尤其强调了“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口供”与“以暴力、威胁等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的证据,“不能用于死刑案定案的证据”。
 
  我顾晓军,山呼“万岁万岁万岁岁”。不过,我有几点疑问,请教公检法安司:
  一、如果不是死刑案的定案,是不是可以多少用一点刑讯逼供呢?
  二、现在发文规定不能用刑讯逼供,是不是意味着过去还是可以的?望公检法安司明示。我国刁民多,会闹事、会翻案,这可是件大事。
  三、《中国明确刑讯逼供取证不能作为定案证据》一文,也没有说以后一律不能刑讯逼供。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等过了这阵风头,刑讯逼供还是可以用一点的。
  四、文是发了,可由谁来监督呢?又怎么监督?如果监督不到位,岂不又是一纸空文吗?我想,大家都非常熟悉这样一句话――村骗乡,乡骗县,一直骗到国务院;国务院,发文件,一级一级照着念;照着念、照着念……到我这里难兑现,难、兑、现!(参见:顾晓军小说三卷:《为官》)。
  五、刑讯逼供到底违不违法?参与刑讯逼供的人员有没有罪?多大的罪?怎么量刑?耶,都没说,是否该重发文?
  六、前一时,不是说“办案要讲政治”的吗?是不是现在办案不要讲政治了?如果还要讲政治,那么,《中国明确刑讯逼供取证不能作为定案证据》,是不符合讲政治的精神的。是不是?
 
  不好意思。随便提提,就发现这么些问题。
  总之,我顾晓军觉得:你们有点儿蠢――你们发的文,正好反证你们,至少是过去较长时期是搞刑讯逼供的。
  我早说过《中国社会需要的是平反与清算,而非宽容》,建议你们好好学习。
 
  去年,在邓玉娇事件中,我就批评你们的文字能力差。
  现,我发现:你们的思维能力更差。建议你们到我这里来接受培训。我不刁难你们,只要来接受培训的,我都让你们及格。
  我也是为你们好――别让老外耻笑你们,只会弄钱、玩女人,别的啥也不会。我可没有污蔑你们的意思呵!黄有松、文强等人,原先都是你们的人吧?
 
  (欢迎发表、转载、引用本文与观点)
 
                 顾晓军 20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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