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9 茶馆•受贿5000元将立案(报告剧)
--顾晓军主义:评论中国•之六百一十九
到了公元二零一零年,“茶馆”早已不再叫茶馆,而叫作:茶社。
人物:群众甲、群众乙、群众丙、群众丁、群众戊、群众己、群众庚、群众辛。
场景:茶社,现代装饰,犹如那京城“天上人间”。
场外音:日前,最高检和公安部发布了关于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根据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
场中央一桌。
群众乙:马勒割碧!受贿5000元将立案?公务员、官员,受贿百万以上,且造成巨大损失、需要承担责任,才能立案。
群众甲:乖乖隆嘀咚!这个法,还是蛮严的呵!
群众乙:严?对谁严?对屁民严、对老百姓严。马勒割碧!
群众丙:官员情绪稳定。
群众丁:国有企业,大的大贪、小的小贪,按这标准,都得抓。信不?
场左边一桌。
群众戊:非国家工作人员,就是不如国家工作人员。连受贿立案的金额,都不是一个标准。
群众己:可不,要不大家都想当公务员呢?
群众戊:耶、耶!咋说话呢?谁想当公务员了?贪官的情妇才想当公务员。
群众庚:说得也是。人家官员,贪点就贪点,如今阿猫阿狗也跟着贪,那还不得杀鸡给猴看?警告一下?
场左边一桌。
群众辛:国人都晓做官好,只有金钱忘不了;终日只恨聚无多,积到多时闭眼了。
群众丁:呵呵,这个新闻真他马搞笑!
群众甲:这样,会不会助长某些贪官们的信心和胆量?
群众乙:草泥马割碧!
群众甲:你冲我来?这又何苦呢?我又不是贪官,这法也不是我定的。
群众丙:(制止甲)别说了,大家心情都不好。广东有个银行行长贪污5个亿才判7年。
群众丁:就是,老百姓取钱,取款机出错,多拿了点,就无期!
群众丙:唉,你们以为人家真是“为人民服务”?傻呵!人家是为人民币服务。
群众戊:唉,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垮下来。
群众己:不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群众戊:平等?做你的梦!
群众庚:所有动物,一律平等。而人,是没有办法平等的了。
群众辛:国人都晓做官好,唯有娇妻忘不了;君前时时说恩爱,转眼又去偷人了。
群众甲:官员犯法,与百姓不同罪啊!
群众丙:古人早就看清了――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群众丁:无耻!
群众己:这样的政策,中国的贪官,会越来越多。
群众戊:马的,官老爷可以几百万、几千万的贪,老百姓弄个5千块,要查办?难怪现在接二连三发生这样那样的事。
群众庚:哈哈,这也值得往心里去么?不就写给老百姓看看的吗?
群众辛:国人都晓做官好,只有儿孙忘不了;痴心父母自古多,孝顺儿女谁见了。
群众乙:十几年前,就有句话:把科长以上挨个打靶,怨案不足百分之十。
群众甲:那都送去坐牢呢?
群众丁:废话!中国哪儿来这么多的牢房?
群众丙:这就是了。受贿5000元立案,又肥了一帮苟法官。
群众己:听,都有意见。
群众戊:那将是――法不成法,一纸空文。
群众己:怎讲?
群众庚:哈,这就叫:法不责众!
群众辛:国人都晓做官好,只因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远处,传来雷雨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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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晓军 20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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