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与妓女没有什么区别
看到网络文章《连律师都不愿为贵州习水公职人员辩护说明什么》,我很震惊、非常震惊!
我作家顾晓军,没有想到:怎么?现在连律师也都会装碧了?
贵州省习水县的公职人员嫖宿幼女的事情,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看:
一、习水县,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地方。如果,以后旅游业兴旺发达起来,千万不要忘了这几位嫖宿幼女的干部同志的功劳。
同时,要把各方面工作做好,做在前面。尤其要注意:接待好台、港、澳同胞,接待好外宾。
二、通过习水县的这件事情,今后,同志们一定要注意:不要--媒体一起上、舆论一边倒。要注意给犯错误的同志们,留下生存的空间。
媒体不是狗仔队,不能哪里热闹往哪钻。你们看,把律师都吓着了,这是很不好的。
三、这里,我也要批评律师同志们几句:你们--律师,与妓女没有什么区别,都是拿钱干事。没有必要装碧。你们又不是没有帮坏人说过话,是不是?
过去,我作家顾晓军,就曾认为:干律师的,都是些不讲道德、没有良心的。当然,这样的看法是有片面性的。
好了,长话短说。最后,总结一下:
律师与妓女没有什么区别,都是拿钱干事的。律师的职业,就是拿人钱财、帮人说话。
人自然分好人、坏人。工作需要你帮好人说话,你就帮好人说话;工作需要你帮坏人说话,你就得帮坏人说话。
没有必要装碧。你们也装碧、博出位,那还要批评家干什么?
顾晓军 2009-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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