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9日星期五

谁来承担“邓玉娇事件”之责任



谁来承担“邓玉娇事件”之责任
 
    --顾晓军主义:评论中国之一百五十三
 
 
  我把律师浦志强的文章:《杨立勇和野三关镇派出所长已被免职》,贴在我的博客上。手机用户一针见血,道:杨立勇完了,从此走下坡路吧,先钉在历史耻辱柱上一个。
  一针见血说得对不对呢?对的。在他的跟贴之前,网友云里雾里曾道: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犯了严重错误甚至是违法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你说免去其公安局长,他的政法委书记还能当吗?
  云里雾里问得好!不过,官场上的事,是一步一步来的。
  ……
  浦志强在文章中说:“有人认为,杨立勇和派出所长等警界人士,或已成为此次邓玉娇案件处置不当的‘替罪羊’。”
  这就是浦志强的不对了。邓玉娇案,原本是一个很普通的刑事案:基层官员饭后,欲“一条龙”消遣;遇民女不从,逼良为娼。却不料民女之烈,堪称“中华之最”;于是,酿成一命案。
  而如此一个非常简单的案子,竟转化成一个轰动全社会的、亿万网友拼死相搏的“邓玉娇事件”;你一线的杨立勇与派出所长,不担责任、谁来担责任?
  ……
  其实,杨立勇算是个具有“民主思想”的人。据以往的报道说:杨立勇,原本是想把案子办得透明些的……等等。
  那么,杨立勇究竟错在哪里呢?
  我来点破吧--所谓“透明”,应该是指问题的实质透明,而不是形式。很多官员,则把“透明”当成了形式。所以,总想方设法糊弄老百姓;结果,当然适得其反。这就是杨立勇错的所在。
 
  其实,杨立勇与派出所长,不过是先承担了一部分“邓玉娇案”的责任。
  我顾晓军坚信:今后,还会有人、更重要的人,要来承担“邓玉娇案”的责任,这是必然,也是必须!
  那么,谁来承担“邓玉娇事件”的责任呢?
  ……
  “邓玉娇案”,是发生在巴东野三关镇雄风宾馆梦幻城的一起孤立的刑事案;而“邓玉娇事件”,则是包括“邓玉娇案”及5.22、“孤岛”、打记者……等一系列事件在内的重大事件。
  显然,这么个激发网络民愤、全社会热议及国外媒体关注的重大事件,由杨立勇们来扛,他们是怎么也抗不动的。
  所以说,“杨立勇完了”,仅仅是个开始。
  ……
  那么,究竟谁来承担“邓玉娇事件”的责任呢?我以为:承担“邓玉娇事件”责任的人,不在巴东、也不在恩施,而在湖北或上面派的“钦差”。
  常见有人喜欢说:“当官,那还不好当呀?”这里,我替官员说句话:官,还真不好当!一个点踩错,你就“歇”着去吧!那时候,可就真是“空有一腔报国志”了。人家不再用你,你咋?能日龙么?
  所以,我一见到“被收买”、“抢功”……等等,就想笑。你咋知大局已定、不会翻盘了?
 
  明说了吧--“邓玉娇事件”,仍然在继续。
  从大处说:邓玉娇真的自由了吗?她不是被“秘密关押”?不是被“强迫治病”?为什么不能公开邓玉娇在哪里治病?为什么有关她的报道,总是巴东网的“独家新闻”?为什么舆论要“围攻”傅德志招她为硕博连读研究生?邓玉娇为什么不上网来谢谢亿万为她拼命的网友?
  从小处讲:为什么要封我的邮箱?为什么监控我的电脑?为什么替我“突然关机”?我顾晓军犯法了吗?若是我犯了法,请抓我去坐牢!若是没有,请勿打搅!
  ……
  但,无论怎么难;邓玉娇,必胜!
  我顾晓军,就啥事也不干了、天天盯着邓玉娇的事!我就不相信:谁有这么个胆,敢在三亿网友、十三老百姓及全世界的众目睽睽之下,敢把邓玉娇治成个“横路敬二”,或突然宣布她“意外”死亡、自杀身亡。
  我相信:胜利,属于邓玉娇、属于中国老百姓!没有什么理由,因为中国的老百姓,太渴望胜利了!也太需要这场胜利了!
  ……
  老百姓欢庆之日,便是有人承担“邓玉娇事件”责任之时。
  谁来承担“邓玉娇事件”的责任呢?
  谁把自己放在中国老百姓的对立面上,谁就必须承担“邓玉娇事件”的重大责任!
 
 
              顾晓军 2009-7-19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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