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主观
——顾晓军主义:新民运•三千六百二十五
起因
2017-12-21之《润物无声,思者孤独》记载:顾晓军说“绝大多数人只会喊‘自由、民主’,他们哪里知道自由与自由有不同、民主与民主也有不同的道理呢?”
陈让道:“这是我才要说的。很多人提民运,什么是民运,民运怎么搞,什么是民运最高境界,没人懂得。游行示威抗议喊口号就是民运了?那是二十岁孩子玩的把戏……”
把陈让推文中的“民运”置换成“民主”,又何尝不可呢?“很多人提民主,什么是民主”,民运队伍之中有多少人真正懂得?而如果不懂,岂不是瞎搞吗?而瞎搞,那“中国民运三十九年一事无成”则可以理解了。
民主观
现今,普遍认同的所谓“普世价值观”,是“自由、民主、人权、法治”。“自由、民主、人权、法治”源于何处?无考。但,我注意到的、较完整的表述,是马英九的2011年的“元旦文告”:
“两岸间不应该是政权之争,不应该是统独之争,不应该是国际空间之争,而应努力在自由、民主、人权、法治等核心价值上,彼此激励,相互提升。我们关心大陆的人权发展,就是因为这是我们珍视的核心价值……”
如是,我开始到处推广“民主、自由、人权、法治”。而在我推广(因当时我在境内有数个千万访问量的博客,在境外也有后来发展成近九亿访问量的博客)之前,大陆“南都”与司马南等搞的是空泛的“普世价值观”之争,“民主小贩”杨恒均主导的是“宽容”大讨论。
在推广中,我渐梳理出:现代“民主”思想源于英国哲学家、政治思想家洛克1689~1690年出版的《政府论》,而原则是“在尊重多数人意愿的同时,极力保护个人与少数群体的基本权利”。
现代“自由”思想源于法国启蒙思想家、哲学家卢梭1762年出版的《社会契约论》中的“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中”,一般定义为美国总统罗斯福1941年在美国国会发表演说时提出的“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免于贫困及免于恐惧的自由”。
“人权”,是表达“极力保护个人与少数群体的基本权利”,其根源是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口号“自由、平等、博爱”。而“法治”,本意是指自由权,英国思想家洛克说“个人可以做任何事情,除非法律禁止;政府不能做任何事情,除非法律许可”。然,在专制社会,“法治”却成了“法制”。
正因为我普及“民主、自由、人权、法治”以及前后分别组织的“民主文丛”及“政改征文”等的征集、编撰与推广等等,才被广大网友称之为“中国民主第一推手”、“民主派领军人物”及后来的“民主人士精神领袖”、“先帝”等。
“人权”的误区
然而,随着大陆的逼迁、强拆、截访、黑监狱、被精神病及刑讯逼供等人权状况的不堪与频发,与“维权明星”的出现及“维权明星”出现后强拆、自焚、截访、黑监狱、被精神病等等状况的毫无改观,我开始思考,并写出了《现在时的公正与良知是检验真理的标准》。
在《现在时的公正与良知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中,我首次提出“人类社会大部分人认同的‘公正’即‘公正’”。这就是后来的“公众认为正、方为正”。随后,我撰写了《公正是第一价值观》,进而形成了我的“公正第一、民权至上、自由永恒”。
说这些是要说明:“人权”源于“极力保护个人与少数群体的基本权利”,而“极力保护个人与少数群体的基本权利”则源于“在尊重多数人意愿的同时,极力保护个人与少数群体的基本权利”。也就是说:“人权”基于民主体制中。
而在专制体制中,如果沿用民主体制中的思维、乱喊“人权”,结果就只能是人造“维权明星”;而“维权明星”,占据的则是全体民众的资源,进而使民权状况(也包括人权状况)更加不堪。所以,我后来便大力反对“维权明星”;因为,你的功成名就,不是在帮、而是害了大多数人。
这是“人权”的误区之一。之二,则是“人权”源于“极力保护个人与少数群体的基本权利”,说的是文本;而理论,则是基于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口号“自由、平等、博爱”。而“自由、平等、博爱”,则是左倾思潮。
“平等”,指所有人视为同等,废弃各人生来和地位的差别。1793年的人权和公民权宣言指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过去的社会无疑是积极与进步的,在今日社会也无疑应当是准则。然,“平等”的思想与概念、不可能仅存在于司法之中。
“平等”,是种思想,尤其是种左倾思潮。被中国大陆改革开放破除的“大锅饭”的思想根源,不就是“平等”吗?美国大量移民涌入,坐吃食品券(Food coupon)等等的思想根源,不也就是“平等”?“平等”是种毒素,其可在无意中滋养懒惰。
我曾说过:“平等”是共产主义的子宫。而除了法律层面提倡的“人人平等”外,在社会生活的绝大部分层面,根本无法平等,出身、智力等等怎么平等?换言之:在自由世界,钞票倒在变相解决平等——你去挣钱,有钱才能平等。
而在专制社会,你有钱也不一定能平等。所以“二十四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平等”,不过是种虚伪。反过来说,自由世界也该抛弃“平等”。如果你讲“平等”,又怎么能讲“美国优先”呢?“优先”,不也是一种不平等吗?
简言之:人类社会,该重新考量“人权”及“平等”。即,“人权”是在已能保证“尊重多数人意愿”的时候,强调“极力保护个人与少数群体的基本权利”、强调“人权”。而“平等”,则是在司法层面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非在所有社会层面强调虚无的“平等”。
说虚无的“平等”,是因追求当有望。如三十多年前立志发财,很多人实现了。如三十多年前立志当国家领导人,就只有极少数人能实现。假如三十多年前立志当尊神,则根本没有可能实现。理想的追求,亦当同理。追求“平等”,不就如同立志当一尊神吗?
“法治”的误区
强调“法治”,就更是种荒唐。因,人们谈“法治”时,绝少有人会想起洛克的“个人可以做任何事情,除非法律禁止;政府不能做任何事情,除非法律许可”。相反,绝大多数人想到的是秩序井然的社会、是管理。
这就荒唐了。人类社会,何时缺了“法治”?神权社会、王权社会、专制社会,都不好吧?可神权社会、王权社会、专制社会,没有“法治”吗?郭文贵的绝大部分财产,恐怕都是来路不明的不义之财吧?可他不也大谈“法治”?不还要帮习近平建立“法治”?
马英九在“自由、民主、人权、法治”中强调“法治”,原因有二:一、国民党是个源于“87解严”前的党,原本也是个专制的党。二、马英九在总统的位置上,自然愿意多谈“法治”。我想:绿营忙街头运动那会,可能大谈“法治”吗?不是说不要法治,而是说“法治”根本进入不了价值观的层面。
新民主观
新民主观,就应该是“公正、民权(民主)、自由”,也只能是“公正、民权(民主)、自由”。或曰“公正第一、民权(民主)至上、自由永恒”。
为何“公正第一”呢?因“公正”是构成人类社会的基础,是人类的共识。无论是什么体制的社会,都没有人会挑战“公正”。如,大陆改革开放后放任不公,社会秩序立马变得一塌糊涂。中共还敢叫板“公正”吗?敢叫板,就必然会面临立即崩溃的可能。
“民权(民主)至上”,是讲各国或地区,应向民选、多党制、轮流执政及三权分立等的方向转变。大家也应该为之奋斗。“自由永恒”,则是讲思想自由、言论自由、人身自由及自由经济等等。且,就目前来看,在很长时间内,没有力量与理由能够改变这样的世界格局。
顾晓军 2017-12-24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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