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主义民主与“民粹”
说到平民主义民主时,总会有人给扣一顶“民粹”的帽子。在把中文的“平民主义”翻译成英文时,也往往会直接译成了“民粹”;而“民粹”呢,却又是多少带有点贬义的。
其实,“民粹”是精英主义者们对平民主义的污蔑;因为,“民粹”现象从来就没有存在过。以列宁领导的苏维埃为例:如果他们要杀一资本家或富农时是怎样的呢?是——人民委员会,判处某某某或谁谁谁死刑。是不是?注意:人民委员会判处谁死刑,这已不是什么“民粹”了,而是一种社会权力的转移;在苏维埃中,人民委员是那个社会的精英,非平民,怎能说“民粹”呢?
从民主的演变看:英国民主体制的建立,是贵族们一次次披坚戴甲与王权征战的结果。而美国的民主,也是从《解放奴隶宣言》、《我有一个梦想》等一步步走过来的。如果要说“民粹”,民主的过程才是一种“民粹”。
因此,平民主义、就是平民主义,与所谓的“民粹”无关。
而平民主义民主,则是民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既然精英主义民主可以剥夺王权,那么,平民主义民主、为什么就不可以从精英主义民主手里分权呢?
人类社会已从神权、王权进化到了民权时代,那么,平民主义民主从精英主义民主的手里分权,也是早晚要发生的、必然的事。
道理就是这么简单:平民主义民主,与“民粹”没有关系。如果一定要扯什么关系,那么,民主化的过程,就是一个“民粹”的过程。除非你说民主也错了,是不是这道理呢?
“粹”,就是纯一、不杂、精华。国粹,可解释为一国之文化精华。为什么“民粹”就似乎有“罪”呢?
今日说平民主义民主与精英主义民主的关系,也算是我为“民粹”作如上之正名。
顾晓军
2012-11-11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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