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96 “先帝”借旺角骚乱谈法治
——顾晓军主义:“先帝”曰•二千八百九十六
差不多整整顺延了一个星期,CCTV终于报道香港的旺角骚乱了。其实,“先帝”我、早以《“南军”》议论了这一事件。
所谓“骚乱”,一般都是管理者的说法;而被管理者,也一般都称之为“革命”。无论是叫作“骚乱”、还是称作“革命”,如果是同一件事,其实就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发生了矛盾。
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发生了矛盾,高喊“镇压”、或实施镇压的手段,都已经过时了。因为“镇压”之本身,就不属于民主社会、就不属于我们今天这样一个时代了。
“镇压”总比“改造”更血腥吧?今天的人们,都知道“改造”是扭曲人性吧?那么,“镇压”又何止是扭曲人性?不几乎是消灭我们的同胞吗?
从哲学上讲,任何一个社会、都应该强调“公正第一、民权至上、自由永恒”。而从法理上讲,任何一个社会、都应该强调“法治”。然而,“法治”其实不是说、管理者对被管理者的管理;“法治”的第一要义,是“法治”的合理性。
有了“法治”存在的合理性,才有法、大家守法。否则,这法、就是非法。
而想要不非法,任何法、都首先要考虑法的公正性吧?没有公正,就随时会出现、如石三生的房产变成不是自己的了、这样的事。任何法、其次是都要考虑法的合理性吧?没有合理,就随时会出现、如无民主遇到的家被强拆、这样的事。在公正性与合理性确立之后,就应该考虑到法的民生性了。因为,任何法的建立的宗旨、都是为了让老百姓过得更好,是不是?如果不是为了让老百姓过得更好,那我们要这样的法、做什么呢?在法的民生性之后,就是法的弹性了。
很多人都会认为,法、要讲刚性。其实,法、是既要讲刚性,也要讲弹性的。因为,法是人在执行、而不是机器在执行;这样,法的本身、就已具有了不可回避的弹性。
问题是,如何对待这个弹性。现实是、自古以来都是,刑不上大夫等等。也就是说,上松、下紧。这就是人类社会乱、人类社会险象环生的根源。
“先帝”我,在这里提出一个崭新的思想:同法不同度。同法、不同度,就是人类社会共用一个法律,但——对上,从严;对下,则从宽。为什么?上行下效嘛!社会的管理者们,应该带头。社会的管理者们都做好了,社会的被管理者们、理论上也会跟着学。
因此,“法治”,不是管理者治被管理者、治众人,而首先是管理者治自己——治自己的遵纪守法、治自己的表率作用、治自己的管理能力、治自己的应变能力……乃至治自己是不是善良,治自己遇事是不是首先想到的是民众的利益等。
“先帝”我说清楚了这些,剩下的、如何处理香港旺角骚乱,应该就不难了。
顾晓军 2016-2-16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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