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6 大理论与小理论
——顾晓军主义:“先帝”曰•三千零一十六
我说的大理论,是以人类社会的历史长河为参照的。也就是说,是有可能成为普世价值的。而我说的小理论,则是处于某个时段的、某个特定社会环境中的思想与理论。
不分出大理论与小理论或大思想与小思想,在很多时候、尤其是在逻辑功底不太深厚的人那里,就会打架。而思想与理论打架的结果,则是扯淡。
既然已经说清楚了为什么要分大理论与小理论或大思想与小思想,那么,我就再随手举几个例子来充实一下、证明一下。
前天,我写了篇《还是民权与政权的问题》。在阿素专栏转载处,有“不能意气用事”者跟贴“应该是人权与政权的问题”。第一,没有论证的随意跟贴,多为朝阳群众的无聊与无耻。如,我昨天的《驳斥朝阳群众》文下,有冒充“顾晓军”者跟贴“臭不可闻!”,而后再以“顾大大军”为名跟贴“臭不可闻!”。这是不是无聊与无耻?(写到这里,我电脑被遥控关机)。
第二,《还是民权与政权的问题》在行文之中,是经过了论证的。请问“不能意气用事”:你的“应该是人权与政权的问题”,经过了论证吗?如果都像你这么做的话,我可不可以替你改名字呢?你无非是叫某某某或某某,我是不是也可以建议你改成:顾某某或顾某?大陆远离正常社会太久了,连尊重人都不会了。而不懂得尊重人,又做什么学问呢?
外围的问题解决了,现在进入正题。在“不能意气用事”的“应该是人权与政权的问题”之后,有“反对派”跟贴反诘道“无民权,则有皇权,皇权之下,何来人权”。说得好!在一党制的体制下,党权实际上就是一种皇权。而在皇权之下,没有民权,又怎么能够奢谈人权呢?陈光诚谈人权,到美国去了。你谈人权,也能去吗?
其一,我论证了“民权至上”,应该用“民权”代替“民主”与“人权”(请看我的新书《公正第一》)。其二,即使“人权”成立,《还是民权与政权的问题》批评的是“政权”的自以为是。在批评“政权”的时候,你扯什么淡呢?你这种行为,与以“顾大大军”为名跟贴“臭不可闻!”又有什么区别?
当然,若把“不能意气用事”与“顾大大军”划等号,或许也不合适。但,“不能意气用事”难道不应该懂得大理论与小理论、主与次的关系吗?
再举个例。今晨,海外地下党网站在第一条的位置、冠以“新加坡学者”名誉、在推郑永年的“集权论”(明白为什么要遥控关我电脑了。我刚又去海外地下党网站看,文章没有了。我到博客中国“郑永年的专栏”去找,也没有找到)。
其实,我并不是想要撰文批判“集权论”。“集权论”,于民主、以人类社会的历史长河为参照,肯定是错的。但,若是对郑永年说的“九龙治水”的矫枉过正而言,或许又是对的。这就是大理论与小理论的道理。
不想多参与“集权论”,还是回到民权与政权及皇权问题上、再举个例子——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有些貌似具有民主意识或所谓的维权人士喜欢自称“公民”。其实,我怀疑他们是五毛。
试想,你是哪国的“公民”?美国的吗?你入籍了吗?没有入美国籍的话,你算什么“公民”呢?中国的吗?中国有“公民”吗?你充其量不就是个屁民?雷洋事件闹得轰轰烈烈,可以证明吧?雷洋都被嫖娼死了。雷洋是不是屁民?你,至少还不如雷洋,不能与雷洋比吧?那么,你算哪门子的“公民”呢?
自称“公民”的貌似具有民主意识或所谓的维权人士,他们的自称“公民”的做法,其实是在混淆专制体制与民主体制。
大理论与小理论或大思想与小思想,告诉我们:一、理论与思想或道理等等,有大有小。二、大处用大、小处用小,不能混淆。三、若有人与你扯淡,大多是混淆了大与小。而你清楚了有大、有小,此时又清醒的话,那就很难忽悠你了。
同样,远与近等等,亦如是。如,过去总用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忽悠人,现在不灵了——几万年以后的事,请不要跟我扯。
顾晓军 2016-5-20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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