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7日星期六

3102 证据


3102 证据
 
    ——顾晓军主义:道理学三千一百零二
 
 
  迄今,《道理学》一书已写下了八篇文章,大体的框架已经搭了起来——第一部分,《道理学》、《何为理》、“为何要讲理”及《非常态下的讲理》、《理的不对称性》、《理是法的子宫》等;第二部分,《在理》、《合理》、《切忌先入为主》等;第三部分,“理的无解”等,说一些特殊的个别案例。
 
  第二部分的《在理》与《合理》后,其实还有篇“讲理”,但昨日《切忌先入为主》成熟了,就先写了。与《切忌先入为主》一同想到的,还有篇与“摆事实,讲道理”相关的。今亦先写来。
 
  “摆事实,讲道理”,可说几乎是人人都懂的,但做好并不容易。影响做好的原因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是人一急、往往就不分主次。在这种时候,其实、反而不要太注重去理思路(因这时思路往往是混乱的,很难理清),而只需陈述事实,即直接提供证据。
 
  如海外地下党网站阿波罗网,想尽办法与我作对、用《首次披露:救援民女邓玉娇全景纪实 图》刺激我,想让我出错,以影响国际奖项评选结果。
 
  他们号称的“救援民女邓玉娇全景纪实”,文章摘要说“由公民记者,维权律师,媒体记者,警方,政府,网络公众一起上演的”,那么,谁是“公民记者”呢?他们没交代、不敢说是谁。说了,效果就适得其反。
 
  如是,我在《邓玉娇事件回顾》一文中提供了两份无可辩驳的、历史的、原始的证据:一份,是QQ群里的“火把”——《请传递火把,照亮黑暗》;一份,是挺邓玉娇期间我的主要文章的目录,早已编成的《狂挺邓玉娇》电子书的书目。
 
  他人制作的、QQ群里广为流传的“火把”——《请传递火把,照亮黑暗》的名单是:总理温家宝、新华社周方、律师朱明勇、律师刘晓原、律师浦志强、院士付德志、自由人韩寒、自由人连岳、自由人菜头、公盟滕彪、作家顾晓军、杀猪的屠夫、广告人明珠、书生周筱赟。这就不难看出谁是“公民记者”。
 
  总理温家宝、新华社周方、律师朱明勇、律师刘晓原、律师浦志强、律师滕彪,都不能算是“公民记者”吧?而韩寒,事后在香港“签售”时说“不知道谁是邓玉娇。知道时,已结束了”。韩寒也不是吧?剩下来的人、的文章,一共没有超过十几篇;而我,另一证据——挺邓玉娇期间我的主要文章目录、已编成的《狂挺邓玉娇》电子书的书目,是“160”篇。如是,谁是“公民记者”?不言自明。
 
  证据,是“摆事实,讲道理”的最雄辩、最有力的武器。在证据面前,海外地下党网站阿波罗网想抹杀我的功绩的把戏,可以轻而易举地被戳穿。
 
  证据,还是还原历史、还原本来面貌的、最好方式。
 
  再举个例子。最近,在播《延安十三年》。片中说,中央红军到达吴起镇后,一从苏联回来的人传达了共产国际的“建立全世界反法西斯战线”的指示;而中央在长征路上,也在考虑把工作中心转移到抗战、转移到民族统一战线上来。如是,就开了会。会后,派冯雪峰去上海,向宋庆龄、鲁迅等传达中央会议的精神;并嘱咐冯雪峰,到了上海后要先去做通与中央会议的精神有抵触的鲁迅的工作;而后,再去找宋庆龄等。
 
  这不恰好证明——我《打倒鲁迅》中论述的鲁迅是党的人?鲁迅与如今的阿波罗网,是一个性质。
 
  论证的最有力、也最轻松的手段之一,就是收集、利用对方所提供的材料,以证明对方的荒唐,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顾晓军 2016-9-27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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