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4日星期六

2622 街头运动指南


2622 街头运动指南
 
    --顾晓军主义:平民主义民主之二千六百二十二
 
 
  香港的“占中”、已被清场了,“占中”、也退出了热门话题。如是,我想到了“梳理‘占中’”;然、没有想到,打着腹稿、就成了这“街头运动指南”。当然,即使写成“梳理‘占中’”,也不是全方位的梳理,而是从我的视角、去观察香港的“占中”。
 
  而、此篇“街头运动指南”,也自然、是从我的视角出发,同时、关照渐渐远去的香港“占中”。
 
  一、无论如何、都可以说:街头运动,是平民主义民主的实践的形式之一。
 
  既是平民主义民主的实践的形式之一,那么、就没有任何理由反对。因为,之所以能够形成街头运动、是与当时的特定环境和政治气候相关的,而老百姓、又是所形成的街头运动的维权的主体。意见可以不同,也可以就当时的具体问题、进行协商,甚至是公开争议,然、没有在运动正进行中,老百姓、先站出来反对自己的道理?
 
  也就是说,你可反对某一方式方法、反对具体的做法、反对某一口号、质疑某一在街头运动中涌现出的人物(如,质疑黄之锋是代笔、骗子、特务)、质疑是否有人在背后操纵等,但、不应该反对与质疑街头运动之本身、不应该反对与质疑民众的智慧与热情。
 
  关照香港“占中”,“反占中”、就是不合理的。因,“占中”的主诉求、是“真普选”,而“真普选”、涉民权、涉老百姓自己的权力。“真普选”、民权、老百姓自己的权力,是大课题;而“反占中”的理由、影响生活秩序之类,则是子课题。以子课题、反大课题,是违背逻辑、非正常的思维与行为。
 
  二、街头运动的理与法、以及理与法的正确的解释。
 
  平民主义民主,是一种理性的、民主的追求。平民主义民主的街头运动,也应在理性的范畴内。因此,平民主义民主的街头运动、首先要讲究运动的合理性。无论街头运动因何而发轫,运动都不应该偏离为老百姓自身维权的大课题;同时,还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被定性为“骚乱”。
 
  自然,能把、会把街头运动定性成“骚乱”的,一般是运动的对方、来自权威方。这,就涉及到理与法的问题--理,是社会公理,公众认为对、方为对。而法,则是依理而存在、是理的具化。法,往往是滞后的。平民主义民主的街头运动,通常是针对法的滞后的促进。因此,街头运动在合理的基础、没必要多谈是否合法。当然,能够合法、则更好。
 
  香港“占中”,也出现了是否违法的问题。对于“占中”是否违法,后、争议演变成:即使违法,也是政府违法在先。这样的道理,岂不是“你违法、我也违法”、大家都违法、不讲道理吗?而都违法、不讲道理,肯定错!即使对方违法和不讲道理、街头运动也讲道理,这才是对的。因此,说“占中”有理,只能是--“占中”,是用特殊的形式、促进法的滞后与不合理。
 
  三、街头运动的策划与发起。
 
  香港“占中”过程中、海外的媒体上有一种论调,说“占中”没有策划与发起人、说专制者无法理解没有策划与发起人的问题。这当是一种扯淡!
 
  其实,“占中”早有嚷嚷;在“占中”形成之前,也早有“王丹推动占中港人获诺贝尔奖”,且有我顾晓军(2014-9-1)的《推动占中港人获诺奖的阴谋》和曹长青(201492日于美国)的《王丹联名信,作秀造“诺奖”》。如此,又怎么能否认有策划呢?
 
  平民主义民主的街头运动,应该首先合理、最好也合法,而不该避讳有策划、不该避讳有发起人。
 
  四、确实是策划者或发起人,是否也会被平民主义民主的街头运动不承认。
 
  上面已说到海外否认“占中”有策划者与发起人的话题。其实,同一个问题还存在另一个方面--这就是、即使是策划者或发起人,能否被街头运动承认、也是个问题。
 
  事实是--出了问题,往往是大家都推脱;而有了成就,则常常是大家都争先恐后、说是自己的功劳。因此,如果是策划者或发起人,应早早地站出来担责,同时、也是为了领导好街头运动。
 
  会不会有街头运动的策划者或发起人、后来不被运动承认的呢?会有。这也只能说明:你的口号、策略、政策等,没有最大限度地涵盖民众的意愿,因而,被其他的、街头运动的领导团体所取代;民众,投向了他们、承认他们的代表性。
 
  五、街头运动的口号的问题。
 
  街头运动的口号的问题,是个大问题。如“占中”,就出现了“真普选”和“梁振英下台”。而“真普选”和“梁振英下台”,实际上是两个诉求。而且,后一个、根本就不科学!你想,换了你,口号、直指要你下台,你还能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认真对话吗?
 
  平民主义民主的街头运动、的口号的正确与否,是街头运动的成败的关键之一。因此,口号的设计者、当慎之又慎!既要考虑到简洁、易懂、口语化、能够真正反映出民众的心声,也要科学、直击问题的要害、而不无端制造出“敌意”。
 
  口号,其实就是心战。而且,是心战的关键之所在。
 
  六、谋求对话的设计的问题。
 
  平民主义民主的街头运动,是理性的、是街头政治的一种成熟。因,街头运动的实质、是谋求与政府的对话。也因此,在街头运动发轫之前,应对这样的谋求、有事先的设计,设计出最佳的节点,而不能放任自流。
 
  这是一门领导艺术。于一般、较缺乏领导经验的、街头运动的策划者或发起人,尽快掌握这门领导艺术、精心策划出最佳的对话节点,尤为重要。
 
  即使提出“梁振英下台”,梁振英、在什么时候、怎样的情况下下台,这、也就是对话的节点。如果没有任何的合理设计、就断然发起街头运动,显然、是政治不成熟,也是对民众的不负责。
 
  七、回应机制的必须的问题。
 
  街头运动、街头政治出现的根本原因,是原有的政治形式不健全、不完善,缺少与社会底层民众、对话的通道;因此,才会最终演变成街头运动。
 
  从以上,不难发现:对话,是现代政治、化解矛盾的关键之所在。因此,将心比心--你需要对话,而你成了气候、别人不也需要对话吗?也因此,建立必要的收集各种意见、并及时予以回应的机制,是体现街头运动与街头政治的成熟、也是民主作风的展示。
 
  香港“占中”中,我顾晓军和顾粉团及刘刚与庄丰、对黄之锋提出了质疑,然,我们没有得到黄之锋的回应,甚至连变相的回应、也没有。这,就是黄之锋、在政治上的不成熟。试想,如果黄之锋上台,他的民主作风、又能好到哪去呢?
 
  八、街头运动的走向与结果。
 
  以上,已经谈到了策划与发起、口号问题、对话的设计问题等,其实、这些、都最终关系到一次街头运动的走向与结果。
 
  如果一次街头运动、确实是自然而然产生的,那么、在运动中涌现的、运动的标志性人物,就该担当起领导的责任、就该考虑运动的走向与结果。
 
  而如果街头运动,是有策划、有发起人的,则该尽早考虑运动的走向与结果。街头运动的不成熟,往往就表现在:开始,甚怕运动发动不起来;而一旦运动发动起来了,又手足无措。最终,使街头运动走向失败、没有结果。这样,是绝对伤害民众、伤害民众对民主的热情和对运动的信心的,同时、也自然会助长政治对手的嚣张。
 
  九、街头运动的领袖的问题。
 
  街头运动的领袖,绝对应该在街头运动中涌现出来的,坚决反对事前包装。
 
  无论是打悲情牌、还是其他什么牌,事前包装、设计和安排街头运动的领袖、是对所有参与运动的民众的欺骗,也是对运动中的、其他有能力的骨干的不公。事前包装、设计与安排街头运动的领袖,还是阴谋、黑箱政治、是政治的肮脏!
 
  这次、香港的“占中”中的什么三子,及、以往的什么几君子,都明显具有包装的痕迹。于包装,上面已说了;于包装他们的人,则不必说了。而于被包装的人,其实、也是政治品质的低劣。
 
  十、街头运动的禁忌的问题。
 
  街头运动的最大的禁忌,莫过于打、砸、抢。因为,无论什么因由的打、砸、抢,都绝对是反人类、反社会,都是犯罪!
 
  因此,街头运动的领导者及所有的参与的民众,于此、绝对要有清醒的认识,绝对要远离打、砸、抢,不能给运动的对手、任何扼杀运动的理由。
 
  此外,在街头运动中,还应尽可能地远离自焚、绝食这类手段。打个比方,常见某对小夫妻闹矛盾,女方会用哭闹、打拼之类的办法制服男方。可,很少见男人这样吧?也就是说,是男人、就该摒弃这类手法。街头政治,也应该有品位。
 
  撰写本《街头运动指南》,是为了全世界范围内的平民主义民主的街头运动、走向更加理性、更加成熟,而不是为其他。
 
  纵观近数十年、在全世界范围内出现的(无论是左的、还是右的,是左派、还是右派、或是宗教发起的)街头运动,都是成功的极少、而失败的居多。于成功的,我顾晓军希望:因他们的成功,而能使政治更加民主、更加透明。而于失败的,我也希望:他们能勇敢地承认失败、从中汲取教训,让今后的(无论是他们的、还是其他人的)街头运动、走向更加理性、更加成熟。
 
  而不要像一些“占中”者,明明失败了、还要打肿脸充胖子、硬说没有失败。尤其是在我指出“占中”失败了的《自由的新概念》一文后,以“来看小丑”为名(2014-12-19 15:00:55)的跟贴、“那位网友说‘占中’没有失败,是指该事件‘让以为一国两制是美好愿景的人们看清了是陷阱’,不但世界看清了,台湾人更看清,导致民意反弹国民党选举大败”。“国民党选举大败”、能算“占中”的胜利吗?因此,我回他“这是:占中失败了。而从另一方面说,有收获”。是不是这理呢?
 
 
              顾晓军 2014-12-21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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