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85 莫泊桑戏弄了浅薄者
--顾晓军主义:文学散论•之二千六百八十五
自《小说的构思与本意及风格》开始的、我的“文学散论”,至今、已经先后褒贬了欧•亨利(《小说的构思与本意及风格》,主要是褒欧•亨利,而《偷情•抢镜头》与《为什么不把文章扔掉呢?》、则是贬他)、契诃夫(如果说《偷情•抢镜头》中谈到契诃夫、是中性的,那么、《论世界短篇小说之王》就算是褒,而《文学与文学评论及装碧》、则当算是贬),接下来、怎么也应该说说莫泊桑(虽然,前几篇中、也提到了莫泊桑、提到了他的《项链》,但、那些、还是过于简单)。
莫泊桑的短篇小说、除了《项链》之外,似乎《菲菲小姐》、比较有名(况且,我已多少说过了《项链》),因此、我选择了拜读《菲菲小姐》。
拜读之前,我从百度百科的“莫泊桑”词条、进入了“菲菲小姐”的词条。“菲菲小姐”的词条,是这么说的:《菲菲小姐》讲述的是在普法战争中,普鲁士军队入侵法国。冯•艾里克少尉其身段漂亮,脸色苍白,蔑视他人,常发出“菲菲”的声音而成为“菲菲小姐”。他是一个性子火爆的战争狂人,在一次军官们举行的宴会中出言不逊,流露出对法国的蔑视,最后被法国妓女拉歇乐杀死,而拉歇乐在神父的帮助下,顺利地逃过普鲁士军队的捕杀,直到战斗结束。
注意!词条作者、说“冯•艾里克少尉其身段漂亮,脸色苍白,蔑视他人,常发出‘菲菲’的声音而成为‘菲菲小姐’”,换言之、词条作者告诉我们:莫泊桑的《菲菲小姐》,是篇写冯•艾里克少尉的小说;这位主人公,是因“在一次军官们举行的宴会中出言不逊,流露出对法国的蔑视,最后被法国妓女拉歇乐杀死”的。是不是?,也就是说,小说中的法国妓女拉歇乐、是个次要人物,对吧?
在这样的提示下、我阅读了《菲菲小姐》,在读完之后、我顾晓军以为:莫泊桑、戏弄了浅薄者!
显然,“菲菲”是溢美之词,是形容花草茂盛、美丽的样子。在百科的“菲菲”词条中,其涵义亦为:(1).花草盛多貌。(2).错杂貌。(3).香气盛。(4).形容花的美艳。(5).上下不定貌。(6).花落貌。既然如此,莫泊桑、怎么会因为占领军少尉冯•艾里克、像女人、常发出“菲菲”的声音、而为他写这篇小说呢?如果占领军少尉冯•艾里克、确实是《菲菲小姐》这篇小说的主人公,而作者、又特意选择了“菲菲”,那、小说岂不是赞美占领?
事实上,狡猾的莫泊桑、是在戏弄所有的浅薄者,把当、给了浅薄者们上。
我顾晓军以为:短篇小说《菲菲小姐》,莫泊桑是明写占领军少尉冯•艾里克、暗写法国妓女拉歇乐,是讴歌这位身份低微的妓女、为祖国的荣誉、奋不顾身、不惜刺杀了他原本的服务对象。
在小说中,有“自从普鲁士人到了以后,那钟楼一直是静悄悄的。它的沉默简直是侵略者在附近一带遇到的唯一抵抗”、“不过若是要请他照往常一样按时敲钟,即令只敲一次,那也办不到,因为他宁肯让人来枪毙自己而绝对不肯敲钟。那是他本人反对侵略的抗议方法,和平的抗议,沉默的抗议”、“所以在十法里的周围,人人都称赞他的坚定,商大樊长老的英雄主义,他敢于肯定国难正在目前,用他那所礼拜堂的顽强沉默来宣布国难”、“整个被这种抵抗所鼓舞的村子,决定牺牲一切来彻底支持他们这位堂长,认为这种英勇的抗议是对于民族光荣的捍卫”之类的铺垫,有拉歇乐能忍受对她个人的欺凌,但、这些占领军、在“我恭祝我们在法国的胜利而干杯!”时,事态、就一点点变化了。
妓女拉歇乐,捍卫着不包括她自己在内的“法国的女人”;在她的心目中,“法国的女人”、不仅仅是女人、而是祖国!
为祖国与祖国的荣誉,身份低微而又柔弱的拉歇乐,疯狂地拿起刀、戳进了占领军少尉的脖子里。
这,是一种有别于中国的《地道战》、《地雷战》之类的写法。这样的写法的好处,是可以在小说的前半部分、充分地表现占领军糟蹋占领地的人们的财物等等,为后来拉歇乐刺杀占领军的少尉、铺垫足够的理由。
其实,这也是西方一种常见的写法,那欧•亨利的《最后一片藤叶》、开始不也没有老贝尔曼?而老贝尔曼、不正是构成《最后一片藤叶》这篇小说的关键?同样,如果没有拉歇乐,《菲菲小姐》这篇小说、根本就没法成立。因此,“菲菲小姐”、就该是在暗喻拉歇乐;也只有这位身份低微而又柔弱、为祖国与祖国的荣誉挺身而出的妓女,才配被誉为“菲菲”、被赞美与形容成花草茂盛、美丽的样子。试问,那占领军少尉配“菲菲”二字吗?
此外,莫泊桑也安排了为祖国与祖国的荣誉挺身而出的拉歇乐的“不久,一个不拘成见的爱国人士敬佩她当日的英勇行动,把她从妓院里带出来,接着他爱上了她,以后就和她结了婚,使她成了和其他的妇人同样有价值的主妇”的结局。
只可惜,我的同胞、我的浅薄的同胞们,被莫泊桑戏弄了、被莫泊桑的狡猾戏弄了。我发誓:我顾晓军、一定会找个机会,宰了这狡猾的莫泊桑!
顾晓军 2015-4-11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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