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1 公正与人性的矛盾
--顾晓军主义:改变中国•之二千一百一十一
从我开始阐述《公正才是真正的普世价值观》(2011-5-29/1060--“顾晓军主义:改变中国•之”)和《现在时的公正与良知是检验真理的标准》(2011-11-21/1295)等,到进而推论《公正第一》(2012-10-26/1936)与《三大价值观》--“公正、自由、民主”(2012-11-18/1960)等,整整用了一年半的时间。
其实,早在《现在时的公正与良知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之中,我就谈到了“人类社会大部分人认同的‘公正’即‘公正’”,也就是后来在《简论公正》中所阐述的“公众认为正、方为正”。而为什么要说“公众认为正、方为正”呢?因为,公正与人性是有矛盾的--
大家应该都知道--个体人的人性或曰本性,是自私的、贪婪的,有时甚至是具有邪恶本质的。只有当个体人在人类社会中、在群体面对普通或特殊的事件时,个体人的人性的另一面、美好的一面--良知,才会显现出来。
也就是说:自私的、贪婪的、有时甚至是邪恶的(类动物、类野兽的)个体的人们,在共同选择了群居以后,他们才生成出了“公正”这一德性。换言之:群居,使人类进化,让人意识到“公正”。而人类社会,也正是“公正”的催生与孵化器。
公正与人性的矛盾,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公正与个体人的自私的本性的矛盾;另一个是公正与人类社会的私有制的社会性的矛盾。以上,已简述了“公正与自私”。以下,说说“公正与私有制”--
首先,我说一下私有制的合理性。在这之前,我们先设定:人的本质是自私的(尽管大家不会有异议,我也论证一下:如果谁反对“人的本质是自私的”,那么,我请问这位反对者:可不可以把你的老婆奉献出来,让大家干干呢?不愿意了吧?这,就无可辩驳地说明:人的本质,是自私的)。
好,在确定“人的本质是自私的”之后,我们可以推论:自私,也是人类的本性。好,既然“自私,也是人类的本性”,那么,反“自私”就是反人性、同时还是反人类,是不?
根据常识,我们知道:反人性,是徒劳的。文革中的“斗私批修”,如果能持续搞下去,结果就是把人改造成工蜂、工蚁,或曰奴隶。实际上,“斗私批修”只能在一群人、一国之中搞,而不可能全世界推广。那么,“斗私批修”还是奴化教育。
换言之,“人的本质是自私的”这一本性,是无法改造的。一旦改革开放,反应快的立马如鱼得水,立即想办法先富了起来。而没有反应过来的,则可、也应该追究“斗私批修”等的愚民之策的责任。
自私,是人的天性。不自私,人就得饿死;不自私,人就很难有奋斗的目标与奋斗的精神等等。反人性,不能反;反人类,那就更不能反。不允许反人类,如今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的一项共识。这,就不需要再进行论证了吧?
至此,就确定了--私有制,是人类社会的自然属性。当然,自然的也并不等于是合理的。但,就私有制与人类社会的关系而言,是合理的。因为,若要改造私有制,必然涉及到改造自私的、人的天性。而改造自私的、人的天性,以上已证明过了--不过是一种徒劳。
所以,“共产主义”不过是马克思等的梦呓。“社会主义”,也不过是各种政治家的异想天开与政治手段。人类社会的私有制,如同人的自私的天性不可改造一样,将直至永远。
那么,既然人的自私的天性与人类社会的私有制不可改造,就只有开发--当个体人在人类社会中、在群体面对普通或特殊的事件时,显现出的另一面、美好的一面的良知,即社会人的公正的意识了。
当人类的私有制社会,经工业革命、第三次浪潮,把财富效应扩大到一种极致;当中国用“改革开放”把“社会主义”做大到各种利益与矛盾激化之时……如果人类不在“公正第一”上下工夫、不以“公正是第一价值观”来理顺各种关系,那么,人类自己毁灭自己的人类社会也不是没有可能。
人类因“相互取暖”走到一起、形成人类社会,那么,人类社会也一定能以“公正第一”辅助经济规律(甚至指导经济规律),以求得(大国、小国、强国、弱国等)国与国之间的平衡发展,避免类法西斯主义的卷土重来而带给人类社会的灾难。
而各国的政治与经济集团等,更应该让“公正第一”的价值观体现在法律、新闻与民意等之中,让“公正第一”调整政党、集团、群体乃至民族间的利益关系,使各种矛盾得到化解、让不同的人们至少得到暂时的心理平衡。
政治家,应该相信民众的公正意识、应该相信民众有--以公正化解人性之私的矛盾的潜在的巨大的能力。
顾晓军 2013-3-9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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