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84 “党书”与“反腐恐怖”
--顾晓军主义:改变中国•之二千三百八十四
海外媒体报道《广西公安官员办公室“上吊死” 传中纪委通报惊人》,文曰:“日前,广西玉林市公安部门称,玉林市兴业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一名大队长在办公室自缢身亡。近年来,中共官员自杀现象愈演愈烈,特别是政法公安系统的官员成自杀重灾区。官方对此遮掩,民间认为,官员自杀背后有黑幕,或为畏罪自杀。近日传中共中纪委通报逾一千二百名官员自杀死亡。”
上述文章,还如是曰:“亏心事做多了!所以害怕了,自己解决自己,免得接受法律制裁。”、“近年来中共官员自杀层出不穷,级别从省部级、厅局级到县处级、科级,从党委政府到金融、教育、税务、公安,从跳楼、开枪、服毒、卧轨、撞墙到割腕、上吊……”、“中共官场贪腐严重,贪官卷款外逃、自杀现象愈趋普遍。港媒《太阳报》报导,网上近日流传一份据称是中纪委内部通报的统计资料显示,大陆各省(区)、直辖市纪委、公安部门上报的党政部门、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员、党员干部失踪、外逃、自杀死亡者多达一万六千多人,其中失踪有六千五百多人,外逃有八千三百多人、自杀死亡有一千二百多人。”
我个人觉得:所谓的“反腐风暴”,已经实实在在地构成了“反腐恐怖”。所谓“恐怖”一词,所表达的、不就是这样吗?其还能是怎么样呢?(自杀不就是畏惧吗?畏惧不就是源于恐惧和恐怖?)
去仔细研究--“2007年6月3日,天津市政协主席宋平顺于天津市委大楼内自杀”、“2009年11月,重庆市高院执行局原局长乌小青在看守所上吊自杀”、“2010年2月5日,广东省茂名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先进跳楼”、“2011年4月28日,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纪委书记张广生跳楼”、“2011年2月12日,山西省运城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蔡铁刚跳楼身亡”、“2011年9月21日,浙江省高级法院副院长童兆洪自缢身亡”、“2013年1月8日,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祁晓林自缢身亡”、“2月17日上午11时左右,时任四川省崇州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的柯建国从办公楼上坠下死亡”等等等等。
有哪一件、不是与“双规”和害怕被“双规”有关呢?而“双规”,是中共“党法”,绝不是、也绝无可能是“国法”,是不?
可以说:“反腐”已确确实实构成了“恐怖”。那么,于这些自杀与“双规”和害怕被“双规”的官员们来说,“免于恐惧的自由”早已经是没有的了。
诚然,这些官员自杀与“双规”和害怕被“双规”,都源于他们自己干了坏事,然而,中共、早干什么去了呢?这些官员,难道不是中共培养的吗、不是中共的各级组织经过千挑万选培养出来的吗?
近日,我有一本书,经过半年多的努力,最后还是没拿到书号,卡在最最后那道关,而给出的答复则是“书稿与主流不合拍”。
为什么要与“主流”合拍呢?难道是否认“百花齐放”了吗?都“合拍”的话,岂不都成了“党书”吗?
其实“党书”与“反腐恐怖”是一个问题的两面--今日放纵“党书”,明日会不会也自杀与“双规”和害怕被“双规”、而形成一种新的“反腐恐怖”呢?以文学、知识等等毒害民众,其罪责难道就比官员们腐败轻吗?
无论如何,诸如“双规”之类的“党法”与“反腐风暴”及其构成的“反腐恐怖”不是“宪政”,这如同一个国家所出版的书,不应该都是“党书”一样,是毋庸置疑的。
顾晓军 2013-11-20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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