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72 为什么只能是“公正第一”?
--顾晓军主义:改变中国•之二千二百七十二
以中文互联网为依托、以雅典学园为战场的“公正第一”大论战,已经持续半个多月了。正方卢德素,第一功;风北吹、波心投影,第二功;无民主、否悟、劳力、上苍有眼、森林之子、贝车、伍彩旗飘扬等,第三功。
纵观反方,追真求恒(现已“明确表示拥护公正第一”)、西山晚风、绿绿堡、秋水赋等各位,还是讲道理的;oldfrankly、王中秋、刘吉安等,则有把“公正第一”大论战、引向个人攻击之嫌。
好在,我昨日发了个不入“顾晓军主义:改变中国”的“委任状”,堵死了中共惯用的政治构陷的路。
那么,为什么只能是“公正第一”?而不能是其他为第一(如自由、民主、人权、法治)呢?今天,我再来简单的说一说--
西山晚风的“自由是根,法治是干,公正是果”,显然是把关系搞错了。我以为:如果一定要用“根、干、果”来说明问题,那只能是--公正是根、民主是干、自由是果。
因--公正是社会之根,民主是遵循公正原则实现自由的手段。人们渴望的不是公正或民主,是自由的政治、经济、生活,通过公正与民主达到自由。
自由是目的,民主是保障自由的手段。而公正,是人类社会之根;同样,是民主之根,也是自由之根。
没有了公正,当你的自由与我的自由发生矛盾时,就没有办法解决。解决你的自由与我的自由之间的矛盾的,不是自由、不是民主、也不是人权,而是法治。而法治的基准,即解决你的自由与我的自由之间的矛盾的基准,正是公正,也只能是她。所以“公正第一”!也只能是“公正第一”。“公正第一”是公正的社会属性决定她比自由、民主、人权、法治重要,决定她第一,而不是人为地让她第一。
西方价值观的排序,“自由、民主、人权、法治”是有道理的--自由是目的,民主是保障,人权是少数人权益(民主体制就是--少数服从多数。在尊重多数人意愿的同时,极力保护个人与少数群体的基本权利。),法治是手段。然而,西方人无知、无知到了不知道中国人与西方人的生存环境大不同--我们现在还没有基本的民权,谈什么狗屁人权呢?
西山晚风想炮制“人权第一”,我看还是别脱裤子放屁。
法治,其实自有人类社会以来就有、就从来也不缺少,不过是因时代不同而内容不同。如是,法治只不过是手段、是工具,其又怎么可以“第一”呢?
就像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自由一样,讨论绝对的公正、则有着把“公正第一”大论战引入歧途之嫌。
挖掘出“公正第一”远比挖掘出“人生而自由”伟大,顾粉团推荐“公正第一”也是举世罕见的创举;“公正第一”大论战的反方,只要是真做学问,同样会被人类的思想史铭记。
顾晓军 2013-8-7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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