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27 解密“胡佳是中共的特务”
--顾晓军主义:大脑革命•之二千四百二十七
“胡佳是中共的特务”、是我顾晓军说的,自然应该由我顾晓军来解密。为什么说“胡佳是中共的特务”呢?因为、看到了海外媒体的《北京人权人士胡佳突被警方以“寻衅滋事”为由带走》的文章。
应该说《北京人权人士胡佳突被警方以“寻衅滋事”为由带走》这文写得是有进步的,比如、文章已认识到--胡佳被警方以“寻衅滋事”的理由从北京的家中带走、与恐吓民众有关,与“既得利益集团”与“权力新生代”的斗争升级有关。但是,文章还是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没有考虑到胡佳就是中共的特务、中共用自己人抓自己人的方式恐吓民众;也没有想到胡佳就是中共的“既得利益集团”旗下的特务、中共的“既得利益集团”用自己人抓自己人的方式、为2014年春节的节前气氛添乱、是让“权力新生代”难堪。
我先解密“胡佳是中共的特务”、从2014-1-23的海外媒体报道的《许志永开庭
大批在京人士遭当局“稳控”》说起,文章道:“胡佳在推特中表示:根据朋友的口述:‘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通知各区县国保支队,自1月20日19:00起对全市范围内维稳重点人进行稳控。在1月22日至24日新公民案件庭审期间,务必不使稳控对像出现在北京市一中院和海淀法院附近区域。杜绝因群体聚集产生的影响。’”。
第一,胡佳的朋友、是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的人吗?不是的话、他怎么知道“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通知各区县国保支队”?好、退一步,就算是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的人、告诉他的某一朋友,而这某一朋友、恰又是胡佳的朋友,把“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通知”告诉了胡佳。但,请大家想一想: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的人,谁敢把内部消息随便说给不相干的朋友听呢?即使是说了、他也必然会反复叮嘱不要说出去。这样的内部消息,怎么可能传到胡佳的的耳朵呢?长久以来,总有人一些人、说得到中共的什么内部消息,其实、说出内部消息的人、就是中共的人,所谓“某某朋友透露”之类、不过是一种自欺欺人的假说而已。
第二,请大家想想: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的人,用什么方式把“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通知”传递出来?所有的电话、手机即有线与无限通讯,中共都可以查,谁敢用这类通讯工具泄露内部情报?所有的网络即时交流与通讯系统,中共都有监控,谁敢用这类工具泄露内部情报?所有的邮政与快递,中共也都可以查,谁会用这类方式泄露内部情报?再有就是见面、耳语之类,可、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的人、单独外出、有嫌疑的话,能查不到吗?需知、如今满街都是监控摄像。而不查,又绝不可能!因为、海外媒体登了“胡佳在推特中表示:根据朋友的口述:‘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通知各区县国保支队,自1月20日19:00起对全市范围内维稳重点人进行稳控。在1月22日至24日新公民案件庭审期间,务必不使稳控对像出现在北京市一中院和海淀法院附近区域。杜绝因群体聚集产生的影响。’”,如此重大的泄密,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不可能不查“内鬼”!
是不是这样?所以,只有一种可能--胡佳,既是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的人、又是参与“维权”、“新公民运动”等等之类的演员,他具有双重的身份。
而于“胡佳在推特中表示:根据朋友的口述:‘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通知各区县国保支队,自1月20日19:00起对全市范围内维稳重点人进行稳控。在1月22日至24日新公民案件庭审期间,务必不使稳控对像出现在北京市一中院和海淀法院附近区域。杜绝因群体聚集产生的影响。’”中的“在1月22日至24日新公民案件庭审期间”,我已在《许志永案的真相究竟是什么?》和《解密“战略、战术、技术”》两文中都说清了、“是叙述方错乱”,这是胡佳的双重身份导致的错乱!因为国保总队的人、决不会用“新公民案件庭审期间”这样的语言;因为国保总队的人、不可能愿意默认“新公民案件”的存在。只有双重身份的人才会这么说。
此外,上面说“中共用自己人抓自己人的方式恐吓民众”和“中共的‘既得利益集团’用自己人抓自己人的方式、为2014年春节的节前气氛添乱”,为什么是“自己人抓自己人”?因为是演戏、自己人抓自己人才好抓,事后也不会有麻烦、比如要求平反、索赔等之类。
再,就是、胡佳连发两条推特信息:“刚才17:20,多名穿制服的警察出现在我家门口,出示手续要以‘寻衅滋事’的名义传唤我。上一次是2013年3月14日,那次国保总队将我打伤。这次肯定和我在网络上为伊力哈木、许志永、丁家喜、赵常青呼吁有关。我要换衣服和他们走了。”、“我马上和国保总队的人走了。也许会先到中仓派出所。我做好被羁押的准备。如果24小时没消息,请告知我的律师莫少平、尚宝军、丁喜奎。保重。”,这本身是恐吓民众!胡佳该不承认是“寻衅滋事”吧?既没有“寻衅滋事”,凭什么跟他们走?是我、就不走!所以、胡佳就是特务!
怎么样?对于我的“解密‘胡佳是中共的特务’”、满意不满意?如果不满意,我顾晓军欢迎海内外的朋友反驳;包括胡佳本人及他的家人或朋友,不单可以反驳我、也可以起诉我,真的、我很欢迎。
最后,我给海外媒体的朋友提个意见:“取缔政法委”,是我顾晓军于2010年率先喊出来的;证明人,有石三生与当时的中国网络民评官百人团的所有成员及当时的博客中国常去我的博客的所有网友。你们过去就乱说、把这功劳安在茅于轼的头上,我就很有意见(详见《解密“茅于轼”》);如今,你们又乱说、把这光环随随便便给了胡佳,这样真的很不好!我认为:报道,首先要真实。谁做了什么、就说什么,没有做、不能乱说。比如,“公正第一”是我喊出来的,而“自由”、就不是我喊出来的,我翻新了、也只能是翻新的那一部分、是我的,而不可能把前人的智慧与成就、都算是我顾晓军的,是不是?同样的道理,你们如果一定要提到茅于轼或胡佳、关于“政法委”方面的言论,就应该把来龙去脉说清楚,否则、不就成了掠夺?帮茅于轼或胡佳、掠夺我的冒死耕耘的成果,是不是?
顾晓军 2014-1-28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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