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70 和平埋葬专制
--顾晓军主义:改变中国•之二千一百七十
海外媒体报道《每年至少10万起冤假错案 谁之罪?——从吴昌龙冤案看最高法沉德咏冤假错案观》。
哈哈,文章太长,就懒得看了,我先给大家算个账--
自1983年始(为什么要自1983年始呢?因为前30的冤假错案,已基本上在胡耀邦复出后大力解决了;而83年,是邓小平发起“严打”的开始。既是“严打”、“从重从快”,就难免不草菅人命,是不是这么个道理?)
好,重来。自1983年始,至今已是30年了,那么,“每年至少10万起冤假错案”,30年就是至少300万起冤假错案,没错吧?
按一起冤假错案,可能会涉及到当事人、家属、亲友等等约10人计算(一起冤假错案,涉及到10人不算多吧?),那么,300万起冤假错案,就会涉及到3000万人,是不是?
3000万人,真的不多耶!与8000万党员、3亿党员家属比,真的太少太少了耶!
因此,我呼吁:千万不要废除劳教!不仅不要废除,而且还要加大力度搞劳教。比如:酒驾就别扣分了,送去劳教一年;闯红灯,送去劳教半年……
凡此种种,都劳教!开口骂人,劳教三个月。随地吐痰,劳教一个月。不尊重领导,劳教一星期……
从现在起花个30年的时间,把涉及冤假错案的人数、滚到十亿,事情就好办了。
以上,我说得是不是很有道理?
这就叫:和平埋葬专制!就凭这,我是不是该得和平奖?
顾晓军 2013-5-9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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