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90 中共当挤兑不公的空间
--顾晓军主义:改变中国•之二千一百九十
一个社会,应该倡导“公正第一”。除了倡导“公正第一”,还应该在社会与司法的层面、最大限度地挤兑不公的空间。
如,中国的社会与司法发明了“临时性强奸”,这是中国的社会与司法的耻辱。“两人趁陈某醉酒没有意识、无力反抗之机,先后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这不仅是强奸,且是轮奸,却被说成“临时性强奸”,结果是全世界都在笑中国。
再如,中国的社会又发明了“戴套不算强奸”,这就不是中国公安的耻辱了,而应该算是光荣。为什么呢?中国公安有创造力呀!有权的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睡无权的初中女老师,当然是“戴套不算强奸”是不?
还如,“第一个上不算轮奸”。我无语了,不知第几个上算轮奸?也不知道--第一个上,还是不是强奸?而团伙强奸,究竟是不是轮奸?中国的社会与司法,在糟蹋常识、挤兑公正的空间。
成年人对幼女的性行为,过去都以强奸论处。1997年,有了“嫖宿幼女罪”,不知意在加重还是减轻?2009年,有了“嫖宿幼女案”。如今,则是“校长带幼女开房”。
长此下去,恐怕要不了太久,幼女与成年人之间发生性行为,就要惩办幼女了。因为,谁让你是幼女的呢?即使是幼女、你也应该自行开处是不是?你又是幼女,又不自行开处,这不是公然引诱校长、引诱官员、引诱有钱人……等等吗?意在以软势群体的身份、陷害社会的强势群体。
罪过呀!软势群体都是“刁民”,害官、害社会、害领导……仇视社会主义!与国家为敌!在感情上与敌对势力勾结……
中共,真的应该挤兑不公的空间了!已经到处是“临时性强奸”、“戴套不算强奸”、“第一个上不算轮奸”、“嫖宿幼女”、“校长带幼女开房”……这一件件一桩桩,难道不是你们在播散仇恨的种子?难道不是你们在挖自己的墙脚?
其实,不仅是中共,全世界都应该挤兑不公的空间!
如,合同诈骗,中国的社会与司法应该挤兑设局方,而不是让被套者履约。
总之,中共及全世界都应该挤兑不公的空间!只有这样,假瞎子、假艺术家等,才能没有办法到处招摇撞骗!而假货横行,毁掉的是你们的价值观与你们自己。(人们不会因为“公正第一”一时没有市场,就讨伐。相反,人类总会找到削弱权力与金钱作用的办法,总会让现在时的公众认为正、成为正的标准。)
顾晓军 2013-5-23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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